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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环境中的悲剧,要弄清原因和责任

来源:新京报 | 作者:陶若谷 | 时间:2018-06-16 | 责编:于京一

6月8日,广东地区普降大暴雨。当晚,广西籍母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触电原因指向身旁的公交站广告牌漏电。同一天,广州白云区三元里街道办事处发布信息称,一名男子横过斑马线时倒地,后经调查确认为触电致死。

恶劣天气下的城市电力安全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人们纷纷质疑事故原因和管理责任。

近日,一个演讲刷屏了,题目是《“与人为敌”的人居环境》,将问题指向如今的市政建设中违背常识之处竟如此之多。

一个自行车把手出现在人行道护栏上,孕妇行走时包挂在上面绊了一下;新修好的大学食堂楼梯旁砌了个高台缺少一个护栏,学生拥挤时会十分危险……

这些问题类型不同,严重程度不同,但都指向“危险的城市建设”。这些日常以为的“小事”,正是威胁人们正常生活的“灰犀牛”。

新京报记者昨日联系上述演讲的主讲人——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教授李迪华,试图去谈谈他公开的这些问题,去解释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以及如何推动进步。

李迪华从事相关研究教学已满20年。每个学期,他带着学生租上轮椅、婴儿车,走到大街小巷去体验,体验城市里平时感受不到的细节,总结出四个字:寸步难行。

“你的善良必须有一点锋芒”

新京报:你演讲中举了很多城市建设中违背常识的例子,这些是属于城市景观设计的一部分吗?

李迪华:笼统来讲它都属于设计。但实话实说,它本来是应该有设计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设计,或者说设计得特别简单粗糙,所以才会出现这些现象。

把“设计”环节简单粗暴地跨过去了,仅仅满足现行规范中的最低要求,这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城市设计来说,让人生活在一个安全便捷的城市环境中,这应该是我们工作的一个最高要求。城市中所有的东西都属于公共环境的设计,这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

新京报:这个基本的出发点具体指的是什么?

李迪华:城市是高密度的人群聚集地,是以“人”为核心的,那我们在设计过程中,是不是做到了呵护人?照顾人?

这应该是衡量城市设计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尤其是城市公共环境,它是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或者叫公共服务,所以城市环境质量代表了政府服务水平或服务品质,绝不是一件小事。

新京报:你平时收集这些案例,是基于景观设计工作的一部分吗?

李迪华:有一部分是,我做这些并不是毫无来由。虽然我是做生态规划,城市设计不是核心发展方向,但一样东西从设计开始,到细化方案,施工实施,管理维护,再到最终使用有很多环节。需要所有环节上的人都去履行职责,不断优化,每个环节都好了,整个才会好,整个社会才能在理性中运转。

另一部分,这是我的业余爱好,属于“常识性的关注”。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一个教师,永远都在追求做的事情不背离常识。

新京报:“背离常识”具体是指什么?

李迪华:指的是我拍下的一切本不该发生的。那个跌倒的小男孩,那根写着“让”字的牌子杆,就不该立在那里。小孩子踩脚踏车,那个杆立在路中间,稍微速度快一点就撞上去了。等他站起来后过马路,拐到那个墩子前,又摔倒了。

新京报:所以你演讲是为了让人们发现和察觉这些问题,然后表达出来?

李迪华:是的。我整场用咆哮一样的风格,就是为了强调,强调,再强调。我一直在讲爱默生的一句话:你的善良必须有一点锋芒,不然就等于零。

“一定要诉诸法律,不能私了”

新京报:广州大雨有人因触电身亡,恶劣天气下的电力管理问题,是设计规划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吗?

李迪华:这个很复杂,首先要厘清事实。这次事情大家很气愤,就是因为此前发生过同类事情,但没有引起重视。希望能传达一个思想,就是身边发生的每个公共环境中的悲剧,都要把原因和责任搞清楚,才可能避免下一次发生同样的事。

新京报:你说的责任具体指什么,怎么搞清楚?

李迪华:设计师如果没有考虑进去安全因素,就是设计的责任。如果请的电力设计做得不符合规范,那就是电力设计的责任。甚至比如变电房的选址等规范是否出了问题,现在还不清楚。

如果设计没问题,那要考虑是不是施工失误,如果也没问题,那管理方面呢?如果排查都没问题,最后再考虑使用者是否使用不当。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诉诸法律,不能私了。只有厘清责任,下次才知道到哪个地方去改进。

新京报:我们是怎么一步步把改进的机会忽略掉的?

李迪华:没有一件事一开始就是完美的。我们可能策划不好,但规划可以做好;设计如果没做好,可以在施工中改进,施工要是不好,在管理维护中仍有机会改变。

但很多情况下,设计可能并不差,但施工粗糙一点,管理更粗糙一点,然后看到的更差。我们有很多机会去改变,但缺少一个良性循环,这背后是缺乏一种意识——追求更好的意识,每个环节都应该有监督和完善的意识,如果没做好但坚持改进仍会有美好城市的意识。

新京报:对普通人或者说这些服务的使用者,有哪些问题?

李迪华:中国人不善于反馈。这一次没受到伤害的人,或许觉得这条路天天走,但不是天天下雨,而且就算下雨绕开走就行了。

要知道如果涉及城市公共环境方面的生命侵害,政府、社区、物业,所有提供服务的单位都要负责。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民事责任界定,比如《人身权利侵害保护法》,如果有人往下扔东西砸到人来源不明,全楼都要负责,除非能提供不在场证明。

新京报:但在没发生恶性事件时,会有人觉得事情小,做这些有点吹毛求疵。

李迪华:出了事就是百分之百。今年四月我路过一个路口,很多自行车停在路边锁在护栏上。一个孕妇走过去,背包挂在车把上,她绊了一下。我从后面看到她动作很敏捷,没摔倒。我打电话给城管,城管推了,我又打电话给市民热线,她们态度很好,给联系了几个部门。

所有人都说,这事不大。这个孕妇也说不是第一次,习惯了。我做的事情是防患于未然,难道真的要等一个孕妇摔倒,肚子里的孩子没了生命,社会才重视这个问题吗?

“如果设计者是宽容的,那就完了”

新京报:你经常用打电话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吗?有实际作用吗?

李迪华:我打了十多年电话了。北大一个食堂改造后,楼梯一段旁边有个台子高出去一块,没装护栏,我打电话三天就改了,效率很高。

新京报:演讲中你提到会专门训练学生的“不满意”,怎么训练?

李迪华:就是让他们去看,去感受,敢于说出自己的不舒服。过道窄你去走一次,路牌金属棱角露出来了你从旁边过一下,看危不危险,不要怕被说“矫情”。学生对我的评价就是,“走到哪里,不满意到哪里。”

新京报:你们还有租轮椅、婴儿车、拐杖的体验课。

李迪华:对,这是研究生院每学期都有的课程。我们是健康人,每天有那么多种躲避灾难的方法,但这些人没有。他们回来的感受就是:原来我们的城市有这么多细节。这也是我在演讲最后连说三次“寸步难行”的切身体会,我觉得每个公民都应该去感受一下。

新京报:一些业内人士觉得将负面的枝节的东西集中起来很吓人,你怎么看?

李迪华:应该改变的东西不允许别人说,没有做好的东西不允许别人批评,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从业人员的眼里不能容忍沙子,如果设计者是宽容的、能包容问题的,那就完了。

新京报:把这个城市空间规划的问题放在整个国家的发展环境里,是不是还处在一个比较初期的阶段?

李迪华:我们的城市建设基本从改革开放开始,积累的经验不过四十年。而这些年里,城市人口每年以1%的速度在增长,相当于我们每年要对一千多万人口提供住宅和城市公共设施环境,首先让人有地方住,有路可走,能做到这点已经是非常辉煌的成就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去追求高品质,不能求全责备,但不能只满足于躲避危险保护好自己不出事,要向往更好的。

新京报:什么是更好的?

李迪华:街上就应该是平的,不应该有坎儿,可以让我们的孩子非常自由地奔走,是一个对任何人都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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