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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天临事件对高校办学敲响警钟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熊丙奇 | 时间:2019-02-15 | 责编:于京一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2月14日,翟天临发微博致歉,表示“懊悔不已、深度自责”,正式申请退出北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全面配合校方的调查,接受学校的处理决定。同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也发布声明,公布翟天临事件调查进展。北京电影学院声明称,已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调取和初步审查,目前已进入正式调查阶段,并已通知翟天临本人。调查情况将陆续对社会公布。

翟天临“论文门”事件,已经从网友扒料、舆论监督阶段进入学校启动调查阶段,这是处理学术不端质疑的根本途径,即只有大学启动调查,才能依据事实认定学术不端,并按学术原则进行处理。

很多网友关心翟天临究竟要受到怎样的处理?这要取决于学校的调查结果。需要注意的是,网友的质疑,会是学校进行调查的重要线索,学校在调查时,要根据学术原则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并做出处理。而这起事件,调查不仅要针对翟天临本人,还要针对其导师和学院领导,学生论文中出现严重的抄袭问题,网友花几天时间就扒了底朝天,可学校老师却一直没有察觉,这要么是疏于指导,要么是故意视而不见。这都是我国当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导师疏于指导,这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学校重视研究生教育,关注的是硕士点、博士点数量和研究生教育规模,以有(以及多少)博士点作为学校上层次的标志,这种办学导向,就会令具体的研究生教育忽视质量把关。

二是我国虽然实行研究生导师制,但是,却和发达国家大学的导师制不同,发达国家大学的导师制,导师并非头衔,而是职务,导师有充分的自主权,包括招生、培养、管理学生,因此要求导师用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对学生培养质量负责。但我国的导师,却成为一级别教授更高的头衔,却没有招生、培养自主权,招生大多实行统一招生,培养也有统一的课程规定,要求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论文,才能答辩,这就属于统一规定。这就让有的导师觉得自己不过是“挂名”而已。不愿意花时间指导学生。而导师和学生共同学习、探究,是重要的博士培养方式。

三是在导师教育权利有限的情况下,其他方面的权责也未明晰,加之我国大学考核教师,强调论文、经费、课题等指标,这让教师把所有精力都用到发表论文、申请课题经费之中,有的导师就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为自己的项目打工,被学生称为“老板”。近年来,这方面的争议颇多。

由于导师缺乏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意识,也难以用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保障学生培养质量,因此,在研究生培养中,就存在学校拿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进行利益交换的问题。官员和明星读研、读博遭遇质疑,主要因为这方面原因。

也正是由于如此,也有网友担心北京电影学院能否做出严肃的处理。从学校发布的声明看,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工委、教委以及北京市纪委检察部门都已经介入此次调查,因此,调查将不仅针对翟天临本人,还会是更全面的系统调查。

而在调查处理这起事件的同时,需要对学校的办学导向、导师制建设进行深入的反思。大学办学应该有自身明确的定位,要办出高质量和特色,不能盲目追求上层次,比如表演要不要设立博士点,设立博士点培养表演博士,究竟培养什么方向人才?按理,这应该培养教学和理论研究的人才,而非电影演员,如果培养演员成为博士,再继续担任演员,其价值是会受到网友们的质疑的。而学校坚持办学定位,就必须建立会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实行基于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管理与评价。

从根本上说,这需要大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现代治理。这一方面要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给每个学校办出特色和高质量的空间,另一方面则需要大学回归教育家办学。(责任编辑  李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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