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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小都市圈的国家建设任务

来源:北京日报 | 作者:杨开忠 | 时间:2019-03-22 | 责编:李晓曼

杨开忠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

我国已经进入都市圈化时代。在这个时代,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城镇、乡村、区域发展,都要树立都市圈思维,走都市圈化之路。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乡村振兴要以都市圈为主要依托,要都市圈化。

中小城市是城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联通小城镇和乡村的桥梁纽带。随着交通和信息发展,城市乡村体系虽然越来越网络化,但等级化仍然合乎经济规律地坚强存在和发展。在我看来,中小城市作为沟通城市体系与乡村体系联络点的地位和作用仍将持续发展。中小城市作为城市乡村体系沟通的桥梁纽带,决定了在都市圈化面前,中小城市不仅不能例外,而且还要发挥更大作用。这就是我为什么提出中小城市发展要都市圈化的基本依据。

中小城市发展都市圈化,就是要立足都市圈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中小城市,概括来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重点发展超大、特大、大都市圈内的中小城市。在超大、特大、大都市圈内,中小城市可以更好地分享集聚经济,因而一般来讲,具有更加优越的发展条件,客观上会发展得更好一些。可以预见,融入超大都市圈、特大都市圈、大都市圈,重点发展超大、特大和大都市圈内的中小城市,将成为我国中小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趋势。

二是要培育发展现代化中小都市圈。这既是当前城乡融合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中小城市和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随着交通和信息化发展,城乡职住一体化已经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也就是,这个趋势不仅存在于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与周边地区之间,而且同样存在于城市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与周边地区之间。根据我的田野观察,有些中小城市与周边地区的职住一体化即都市圈化甚至更加深入、突出。

这种趋势有利于发挥中小城市沟通城市体系和乡村体系的桥梁枢纽作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还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因此,中小城市要在尽可能融入超大、特大城市和大都市圈的同时,与周边地区一起建设发展自身支撑引领的中小都市圈。事实上,发展中小都市圈也是发达国家的经验。例如,美国上个世纪只有人口5万以上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组成的大都市圈理论和实践,但进入新世纪以来,也发展起来了基于1万到5万人口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职住一体化的小都市圈理论和实践。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率先在国家文件中提出发展都市圈的主张,但从文件内容来看,仅仅限于特大城市及以上城市与周边地区组成特大城市及以上的都市圈。今年1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促进都市圈发展的意见,虽然拓展了都市圈适用的范围,但仍然仅限于大城市及以上的城市。我认为,要适应我国都市圈发展客观趋势和实施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内在需求,进一步拓展都市圈理论和实践适用对象,把发展中小都市圈纳入国家都市圈建设的任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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