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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建设既要立规矩又要指方向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宫碧莹 | 时间:2019-04-28 | 责编:王琳_观点

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2019年全国特色小镇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省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召开。此次会议主题为“坚持规范纠偏、典型引路两手抓,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旨在坚持立规矩和指方向并举,推动特色小镇逐步回归到有序发展、理性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指出,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6条规范管理措施,特别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四条措施,划定了不可触碰的四条红线底线。2018年8月,印发的《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再次提出若干规范管理措施。自此,特色小镇规范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矩进一步确立。开展淘汰整改是一种新尝试、新办法,既能纠其偏差、又能迫其进步,是这两份文件最重要、最有力的举措。会上介绍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的淘汰整改工作情况,意味着这些规矩已切实落地。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共有三个,分别是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50个国家森林小镇。按照《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镇”,已被正式更名为全国特色小城镇;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中淘汰整改了34个。各省份在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市县区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政府创建名单外市场主体自行命名特色小镇中,共淘汰整改了385个“问题小镇”。

除此之外,“暂时保留名单”也意味深长。张车伟表示,这说明后期还要视名单内的特色小镇创建情况,持续进行动态调整和优胜劣汰。这向社会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淘汰整改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常态化、长效化的过程。那些“暂时保留名单”内的特色小镇也不是全然无忧,必须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排头兵。

另一方面,通过优化政府服务和推广典型经验,为特色小镇建设明确了方向。在优化政府服务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地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土地、财政等政策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会同有关机构,不断完善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引导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特色小镇,为产生更多精品小镇和典型经验提供制度土壤。

会上还推广了“第一轮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即在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新引擎、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径、开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空间、构筑城乡融合发展新支点、搭建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新平台等五方面经验。张车伟指出,这与有关部门和地区一劳永逸的“命名制”“发帽子”传统做法截然不同,是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期引导更多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学习借鉴,积极探索自身发展之路。这种措施和做法,是政府治理方式和手段的转变,是对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践行,有利于引导特色小镇发展产生更大实效。

特色小镇的政策方向已经基本明确,未来政府部门既要为符合发展规律的特色小镇提供政策支持,又要继续淘汰整改“问题小镇”。在熙熙攘攘、如火如荼的特色小镇建设热潮中,各方面应从实际出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兴镇、产业建镇,把握方向、看清形势,努力走出一条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业宜居、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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