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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而为顺势而变,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孙飞 | 时间:2019-05-08 | 责编:蒋新宇


      孙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


      继2018年发布实施15条对外开放措施后,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表示将推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的12条新措施(以下简称“金融开放新12条”)。

      此次“金融开放新12条”核心是继续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持股比例和经营范围限制,吸引优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优化金融业开放布局,深入推进金融业新一轮、高质量改革开放。

      一、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深化金融改革、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

      由于涉及面广,受国际经贸环境、宏观经济形势等影响明显,金融领域改革带来的冲击和风险较大,改革进程相对于其他领域更加谨慎,在开放程度、国际化水平等方面,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对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领域,不仅仅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了金融业改革开放步伐,特别是2018年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尽快使金融开放政策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等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推出多项改革开放措施,我国金融业开放进入新一轮的深度开放期。

      这次提出的“金融开放新12条”,是2018年15条对外开放措施的“升级版”和“深化版”,既包括“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等纵向深化措施,又包括“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年限以及总资产的要求”等横向拓展措施,还通过“放宽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等措施,兼顾了国内金融机构改革,体现了对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等各市场主体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

      二、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与我国改革开放、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实践一脉相承

      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探索始于改革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经验一脉相承,是主动性、探索性、渐进性、长期性的改革。虽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演变、双边或多边博弈与制约也是重要考虑因素,但绝不是主导因素。


      40多年来,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步伐与节奏从未改变。沿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道路,将自贸区、特区等作为金融业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积极尝试,小心求证,在部分领域已取得突破性进展。2018年以来的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既是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延续和深化,也是我国新时期统筹考虑国内外环境的主动而为、顺势而变。


      “提高外资在金融业的持股比例,三年后完全取消相关限制”等政策的提出,表明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既不是固守陈规、原地徘徊,也没有急于求成、一步到位,而是按照金融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迈向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新阶段。


      三、“金融开放新12条”将会给我国金融业发展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首先,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形成多元化的竞争格局,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一方面,“金融开放新12条”中同时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等措施,高度体现内外资一致原则,有利于形成公平、透明、合理的金融业竞争环境;另一方面,“金融开放新12条”中取消外资金融机构投资经营中资产规模和经营年限的要求、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等措施,放宽了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有助于吸引更多类型的差异化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提升金融市场活力和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能力,从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其次,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金融开放新12条”通过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经营“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等措施,拓宽了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边界和经营空间,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要求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增强外资金融机构的正向预期和投资信心,也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更好的学习借鉴部分外资机构好的经验,促进中外金融机构之间人才、信息等交流,提高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

      在改革中推进开放,在开放中促进发展,我国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并不是外部力量驱动的小范围试水,而是新时期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竞争能力、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直面金融发展与创新问题的内在必然选择。与此同时,新一轮金融业开放也为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带来了正外部效应,体现了我国在参与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大国担当。(责任编辑 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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