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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做优乡村旅游,还需守住“根”与“魂”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石培华 | 时间:2019-05-17 | 责编:李晓曼

石培华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教授、博导

当前,新业态培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发展新亮点。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健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培育机制。

乡村旅游方兴未艾,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但当前乡村旅游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健全。

一是迫切需要守住乡村文化根脉,突出乡土特色。目前乡村旅游发展中,乡土文化特色彰显不够,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许多乡村旅游一哄而上和简单复制,文化内涵挖掘不深、产品创意不足、旅游产品单一、服务项目趋同、乡村性缺失,快速发展的新产品新业态也形成新一轮雷同。乡村风貌城市化、旅游产品的商业化等倾向比较突出,乡村特色大打折扣,失去乡村文化“根”和“魂”,影响可持续发展。

当前,迫切需要建立乡村文化保护利用机制,保护好乡村文化,吸取城市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适度利用,建立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利用机制,创新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机制,鼓励乡村建筑文化传承创新和强化村庄建筑风貌规划管控。

同时,加强创意引导,推动乡村旅游的“一县一色”,“一村一品”发展,广泛开展文化旅游创客活动,引导、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客组织,开展乡村旅游新业态的大众创新创业,对优秀创客项目给予支持,提升乡村旅游特色。

二是进一步创新乡村旅游及各类新业态的管理机制和政策配套衔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新业态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多头管理,造成许多管理错位和缺位,导致许多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别是新业态多处于自发和无序发展状态。相关的土地利用、乡村管理、消防、公安等社会管理,以及相关的科技、信息、人才、交通等配套政策未能有效衔接。现有扶持政策多仅从农业产业角度进行扶持,缺少鼓励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专门政策,激励力度不够。用地问题未能根本上解决,许多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辅助设施建设及规模扩大均受到土地要素制约。

对此,应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探索实行混合用地等方式。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需要整合农业、旅游、工商、税务、财政、宣传、金融等部门力量,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宣传。实施灵活用地政策,采取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推进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三是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底子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投资者无力兴建道路等基础设施,政府通过产业补助资金建设的基础设施往往又达不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要求,导致道路、通信网络、垃圾处理设施等软硬件设施较差。同时,乡村旅游组织程度不高,导致乡村旅游的配套设施普遍不健全, 难以给旅游者提供系统优质服务,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配套层次低甚至不健全, 难以满足旅游消费者基本需求和差异化多层次需求,影响乡村旅游的深度开发和创收能力。

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积极推进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包括硬底化道路、安全饮用水、生活垃圾清运、信息网络、商贸物流等。构建城区与农业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提高乡村公共交通通达率。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政策。采取定点投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特色明显、运行规范、前景广阔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

四是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机制和加强人员培训。传统的许多休闲农合乡村旅游目的地往往是农户或乡村自己规划、自己设计、独立运营, 经营服务人员一般是当地村民,缺乏现代旅游意识和旅游人才。

乡村旅游要升级,经营乡村旅游的人和组织(企业)需要升级。应创新多元化的乡村旅游经营机制,提升乡村旅游的组织化水平,引入专业公司,整合分散的乡村旅游资源、产品、要素和服务, 妥善协调好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关系, 促进乡村旅游服务的流程化、规范化。加强对乡村旅游各类人员多种方式的培训提升,促进从业人员职业教育与培训,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农艺知识、菜肴烹饪、食品卫生、安全生产、诚信意识、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准。

另外,加强对专业协会的指导,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建立专家智库,及时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五是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三次产生融合中的引擎作用和整合转化功能,依托“互联网+”和“双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健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培育机制,以服务旅游为消费引流入口,创新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和农业众筹等新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适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制定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引导乡村新产业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旅游乡村品质。

那么,如何更好的做大做强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呢?在区域规划上需要做哪些努力,注意哪些问题?

对此,应通过加强乡村旅游规划,特别是城乡融合的区域统筹规划,有效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以下问题:

一是有效避免乡村旅游同质化建设。防止乡村旅游项目一哄而上,避免低层次的开发和重复建设,尤其是对旅游资源破坏式掠夺式的开发建设,造成资源、财力、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也使乡村旅游产品品位不高,并对环境产生破坏。

二是统筹规划,增强城乡差异,防止乡村旅游建设中的城市化倾向,失去乡村旅游的“乡魂”和吸引力。增强对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开发利用,避免将城市里已经发展成熟的游玩项目再搬到乡村来,不仅对城市游客并没有任何吸引力,还会严重破坏乡村的生态与自然景观。应通过强化创意规划,使乡村更富于观念和感情的沟通与体验,更具有民间文化的独特魅力。

三是统筹规划,完善提升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应统筹规划道路、停车场、厕所、互联网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是通过规划统筹乡村旅游在空间布局,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要素之间的串联,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品牌。

五是以统筹规划来搭建城乡旅游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完善旅游联结城乡的功能,探索创新美丽乡村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模式。盘活用好乡村资源资产,延长和拓展旅游产业链,实现旅游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产品—商品—礼品—体验品”的转变、增值。(责任编辑 韩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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