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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校智库协同机制 助力大湾区合作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 作者:余晖 | 时间:2019-09-12 | 责编:申罡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大湾区的发展离不开智库的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指出,“支持内地与港澳智库加强合作,为大湾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随着《规划纲要》的颁布,粤港澳三地的高校智库纷纷调整自身定位,将大湾区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作为研究重点。与此同时,三地高校中涌现出一批以服务湾区建设为宗旨的新兴智库,初步形成了“湾区智库”体系。作为区域性高校智库,湾区智库以大湾区发展为导向,以研究型高校为依托,以服务决策为宗旨,具有问题导向明确、领域覆盖全面的优势。未来应创新高校智库协同机制,助力大湾区合作发展。


确立湾区研究视角


粤港澳大湾区的最大特色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跨越三个法域和关税区以及涵盖11个城市。大湾区的合作发展催生了大量新现象、新问题,其有效应对有赖于三地政府联手,建立政策协同机制,推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基于上述特点,合作发展成为大湾区建设的最佳路径选择。由此,对湾区高校智库的服务形式与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粤港澳大湾区框架下,高校智库应当确立“湾区视角”,以湾区为本开展对策研究。一方面,不同于常规性地方高校智库,湾区智库的服务对象是中央和广东省政府决策机关,以及跨越粤港澳三地11个城市的决策部门。在新的定位下,湾区智库需摆脱城市本位的思维惯性,要善于从湾区整体层面分析问题,以港澳特区立场换位思考,以城市群效益最优化视角拟定方案。另一方面,湾区智库应瞄准湾区合作发展中的独特问题,特别是破除三地体制机制壁垒、打造有效合作平台、保障发展成果共享以及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资源要素有效整合等问题,产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有效服务于湾区合作发展。


建设联合研究平台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落地,高等教育和科研管理的制度创新空间得到释放,为湾区高校智库机制创新创造了条件。当前,由于缺乏高水平的联合研究平台,粤港澳三地的高校智库在组织建设与数据共享方面存在壁垒。一方面,三地现有的跨校联合智库多属于内地高校与科研院所间的合作,鲜有跨越三地的联合智库。而近年来新兴的“湾区智库”大多依托于一地一校,所能调用的研究资源局限于当地。联合智库的缺失导致智库研究成果难以攻克湾区合作发展中的瓶颈。另一方面,三地高校现有的数据平台尚未实现有效打通,数据共享机制尚不完善,三地政府与高校共同组建的联合数据库同样较为罕见。这种数据保护主义不仅造成了各研究机构在数据收集中的重复性劳动,同时产生了“数据孤岛”效应,制约着数据的利用率,阻碍了对湾区合作发展问题的深入研究。


《规划纲要》指出,“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据此,湾区智库应确立协同共治理念,通过高校—智库—政府间联动合作,探索建设一批智库协同创新平台。


第一,设立湾区高校智库协同创新中心,促进科研协同攻关。由三地科研管理部门联合拨款,设立智库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资助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围绕大湾区合作发展的重点领域进行跨学科合作。协同创新中心可采用“研究院+分中心”模式,借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在湾区四大核心城市开展先行试点,设立研究院总部,充分利用核心城市研发机构集群的溢出效应。分中心则结合各高校的特色方向进行灵活设置,主要承担在各地的实地调研和成果转化工作。通过研究院总部与各分中心的协同攻关,攻克大湾区合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第二,建设湾区联合数据库,深化湾区问题研究深度。面向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社会治理、舆情监控等湾区合作发展的关键领域,整合高校智库的技术专长与地方政府的数据优势建设联合数据库,系统开展数据收集、整理与挖掘工作。联合数据库的设立既可以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专项渠道,亦可以由三地高校与政府自主联合设立,同时,作为数据库建设成果的数据资源需面向三地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共享。联合数据库的设立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创新协同研究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多核驱动的城市群,也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任何一个城市政策的变动都会对其他城市产生跨界效应,因而各地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理应成为其他地区研究者关心的问题。当前,粤港澳三地尚未形成一体化的政策咨询市场,高校智库间的合作缺乏实效,在科研立项、人力配置、成果转化等方面尚不足以形成合力。首先,三地尚未设立面向湾区合作发展问题的专项科研基金,各地研究者只能通过所在地的常规项目渠道开展研究。与此同时,传统科研管理体制遵循属地主义,仅面向本地科研工作者开放,阻碍了境外研究者参与贡献。其次,三地间的科研人员流动与联合培养机制不够健全,兼职与访学的审批流程复杂琐碎,联合培养渠道单一,导致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跨境研究合作缺乏实效。最后,三地间智库成果上报渠道尚未打通,大量涉及大湾区综合改革问题的研究成果仅能在本地区范围产生影响,然而此类问题的解决却需要多地政府联合协调。


《规划纲要》指出,“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据此,应探索有效的协同研究机制,破除三地政策咨询市场间的壁垒,实现研究经费、人员流动和成果转化方面的有效整合。


第一,破除三地科研项目申报壁垒,充分释放科研产能。《规划纲要》指出,“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支持粤港澳设立联合创新专项资金,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允许相关资金在大湾区跨境使用”。尽管上述制度安排针对的是科技类项目,但已指明了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改革方向。一方面,三地科研管理部门应摒弃属地主义思维惯性,开放对境外研究者申报湾区类研究项目的限制,从而提升研究视角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三地科研部门应联合设立湾区智库研究基金,针对湾区合作发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设计项目指南,面向大湾区11个城市的研究者开放,鼓励跨境合作申报,优中选优。


第二,健全湾区内科研人员流动机制,深化跨境项目合作。未来应简化科研人员在湾区内兼职访学的审批手续,为湾区协同创新中心人员、湾区联合智库研究人员以及承担湾区智库基金项目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加速材料审批进程,形成湾区高校间的人员常态流动,打造“一小时学术圈”。以合作项目为抓手,扩大学生联合培养和短期访学渠道,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增加联培与访学名额,深化三地智库间项目合作。


第三,打通三地智库成果转化渠道,扩大研究成果辐射范围。在三地政府间搭建高层次政策协调机制,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政策协调委员会,探索重大政策全过程(制定—执行—评估)三方参与机制。在上述常设协调机构中设立秘书处,以此为抓手打通三地智库的成果转化渠道。具体而言,由秘书处定期整理上报湾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湾区联合数据库、湾区智库研究基金等重点平台和项目的成果;遴选上报其他高校智库的研究成果;定期召开智库成果发布会、研讨会和论证会。通过以上机制改革,扩大智库研究成果的辐射范围,扩大政策受益面。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教育治理现代化理论与政策研究室主任、广东教育学会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协同发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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