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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思享】整治“逃废债”:万箭齐发,拔出萝卜带出泥

来源:财富中文网 | 作者:王衍行 | 时间:2020-11-25 | 责编:申罡

文|王衍行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11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此次会议主题唯一且鲜明,即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


借债必须还钱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排名全球第二,存量已达到约115万亿元人民币。


近期,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个案有所增加,这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晴雨表,甚至风向标。对违约个案的处置水平及质量,事关全局性,若“逃废债” 这一不良“行为性因素”占上风、成主流,将导致金融市场乃至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并恶性蔓延,其最终结果是触发金融系统风险。因此,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又正当其时。


这次会议的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券市场违约企业,必须审时度势,做出明确选择。


整治“逃废债”行为:万箭齐发,形成合力


“逃废债”,从其本质上讲,是在挑战政治、市场、法制、行业、部门、改革的底线。毫无疑问,动用社会一切力量,把其苗头扼杀在摇篮里,以确保全社会诚信之基众志成城、固若金汤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已经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位列三大攻坚战之首,并且,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这次会议明确指出的一些重要方法,对今后防控金融风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会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提高政治站位,是对地方党政提出的明确要求,避免其在解决处理债务问题时等、靠、要。


会议要求:“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就是要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会议提出:“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可以保证市场的准入标准,切实提高防范道德风险的能力。


会议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可以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上形成合力,避免摩擦与碰撞,最大限度形成协同效应。对于处理债券市场违约等一些关系到社会全局的大事,若仅凭金融企业一己之力孤军奋战、单打独斗力量是有限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社会各方必须同心协力,这是取胜的不二法门。


会议提出:“继续深化改革。要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制度,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产品服务。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这表明,债券市场改革发展要从违约个案上吃一堑、长一智,不要因噎费食。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必然有利于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磨刀不误砍柴工。国有企业要通过提升运行的质量和效率,以优胜劣汰解决质量和效率低下及鱼目混珠问题,做诚实守信的模范,树立社会的榜样。


拔出萝卜带出泥


“逃废债”,有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环境,如支持者、配合者、背书人、保护伞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方法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态度及决心,可以肯定的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毋庸讳言,若违背诚信、强词夺理的势头占了上风,将危害严重且积重难返。因此,必须坚持零容忍,且让违规违法者付出巨大且惨痛的代价。在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种“逃废债”行为的问题上,可以明确告知的是,针对各种“逃废债”之弊的弹药十分充足且蓄势待发,任何各方都不要激化事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警钟已经敲响,勿谓言之不预也。


毫无疑问,这次会议后,处罚“逃废债”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任何人、任何企业,任何地方党政,都不要抱有丝毫的侥幸心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获全胜不收兵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题中应有之义。


计利当计天下利


这次会议明确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从大局出发等。”响鼓不用重锤敲,这是在提醒个别人,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时,要全局,不要本位;要服从,不要博弈;要牺牲,不要逃避。


总之,这次会议表明,中央政府对债券市场规范及发展,认知明确、态度坚决、方法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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