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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思享】聂书江:“消失的头条”启示了什么?

来源:北京日报 | 作者:聂书江 | 时间:2021-02-10 | 责编:申罡

文 | 聂书江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连日来,《多伦多星报》《多伦多太阳报》《国家邮报》等加拿大媒体发起了一场“消失的头条”运动,以“开天窗”的方式,呼吁政府能够干预新媒体的不当竞争。这些报人疾呼:“当脸书或谷歌剽窃媒体内容并将其收入囊中时,我们并没有得到报酬”。


近些年,在新媒体的强劲竞争下,传统报业日渐式微。据预测,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美国将有一半的报纸会失去市场。尽管造成报纸消失的因素复杂多样,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新媒体平台一直对传统报业进行零成本的版权侵犯。


新闻的采编过程凝聚着智慧劳动、依赖着媒体的投入,新闻作品属于版权保护的范围。新媒体在使用报纸内容时,不但漠视报纸的合理诉求,还动辄反驳,“平台为报纸带来了有价值的流量,使他们与全世界的新读者建立联系”。正是在此理念下,谷歌等平台大肆聚合传统媒体的新闻信息,同时进行精准的广告推送,几乎在做着零成本的生意。如果听之任之,必将造成媒体内容生产的格局失衡,让内容生产者陷入“越生产越亏本”的循环中。到头来,徒留一众强势平台,又有何用?因此,保护报业版权的意义不仅在于尊重记者编辑的劳动,更关系到媒体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虽然此次引发关注的是加拿大报业,但类似情况在我国也屡见不鲜。“开天窗”也非常用之策,究竟该如何保护版权?


首先需要报社版权意识的觉醒。诸多案例表明,权益长期严重受损,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报社自身缺乏版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手段。许多人一度认为,新媒体扩大了影响力,从而刺激了发行量,广告也会增多。然而,事实证明,当缺少版权保护这一前提条件时,“广泛传播—扩大影响力—增加广告收益”的逻辑链条便断裂了。因为,新媒体平台截留了报纸最有价值的内容,也获得了更多的用户和更多的广告投放,报纸纯粹成为新媒体平台的免费内容生产者。


法律法规也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无论是《著作权法》,还是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依然有一些模糊的规定尚未得到明晰说明,如网络转载的法律边界与救济问题。欧洲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强调,互联网平台转载内容时需向版权人支付费用。就谷歌、脸书、推特等平台来说,即便只是展示了媒体报道的标题、摘要、链接,也要支付“链接税”。虽然国情不同,但这些规定对于我们不乏借鉴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积极运用技术保护手段,区块链就不失为一个重要工具。比如,利用区块链的安全机制、加密货币和智能合约技术,报业版权内容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查验,真正实现了版权内容的自动登记、自动验权、自动获权、自动结算、自动备案,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可信的、可追溯的数字版权内容流通生态。2018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进行宣判,首次确认了区块链技术存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2020年4月,阿里巴巴公司的反侵权盗版核心技术“隐形视频水印”,通过了好莱坞权威测试公司的认证,正被视作抵抗多媒体盗版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技术带来了很大的想象空间,值得我们去探索、发现和运用。


总而言之,“消失的头条”运动发生于加拿大,但对我们是一个提醒:为新兴媒体的发展鼓与呼,也要关心传统报业的合法权益,二者相得益彰、形成合力,才是我们追求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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