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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思享】马骏:“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实践

来源:人大重阳网 | 作者:马骏 | 时间:2021-05-26 | 责编:申罡

文 | 马骏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前首席经济学家


2020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青海要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青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绿色金融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金融保障。近年来,青海金融系统积极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支持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努力实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优先和青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双赢的目标。面对“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下称“双碳目标”),青海绿色金融发展机遇挑战并存,需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安全有序快速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减排降碳领域,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符合国情、省情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青海开展绿色金融的实践经验


支持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要求,需要匹配大量资金作为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基本保障。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显示,未来30年我国需要约138万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截至2020年末,我国名义绿色产业融资规模近12.8万亿元,与百万亿级别的绿色产业融资需求相距甚远。青海作为绿色资源大省,同样面临着绿色资源有效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难题。对此,青海深入研判自身产业结构,瞄准特色优势领域,集中引导和调配金融资源,结构性满足了绿色产业发展融资需求,实现三个高占比——绿色贷款高占比、清洁能源贷款高占比、水风光发电贷款高占比。具体来看,截至2020年末,青海绿色贷款余额1509亿元,占本外币贷款余额的22.8%;清洁能源贷款余额909.4亿元,占全省绿色贷款余额的60.3%,其中直接支持水风光发电的比重达93.13%;绿色贷款不良率为1.3%,同比下降约9个百分点,保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


创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了更好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产业,青海通过供应链金融、银团贷款、能效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一票否决”和绿色信贷管理全流程嵌入等评价机制,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红黄牌企业和重大环境事故的项目,暂停金融支持。对污染型企业和项目压降信贷规模,倒逼其加快转型。创新推出“有机循环贷”“生态旅游贷”“科创贷”“快农贷”“枸杞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鼓励省内企业向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生态有机领域转型升级,盘活绿色发展的金融需求。


守住地区生态保护发展底线。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调研考察时指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中央和地方财政为青海提供数百亿的资金支持用于生态保护核心区,有效满足了商业可持续性不足的生态环保领域。青海金融系统主动作为,有选择性地进行“靶向支持”,重点在填补财政资金空白点、增强资金覆盖范围上做足文章,形成财政金融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截至2020年末,青海在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贷款余额18.94亿元,严禁污染型企业和项目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内开工建厂,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代表的生态保护超净区基本实现了零碳排或净零排放。


推进地区绿色发展与脱贫攻坚互补。青海地处青藏高原,少数民族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7%。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青海地跨六盘山和涉藏工作重点省两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既是脱贫攻坚重点区,又是绿色发展核心区。多年来,当地人民银行充分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低成本信贷资金流向绿色扶贫领域,帮助贫困群众种养殖符合绿色认证标识的产品,以能人大户传帮带、家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形成绿色扶贫新路子。截至2020年末,青海绿色有机农牧业贷款余额74.3亿元,带动几十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此外,各地积极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补贴的方式,在易地扶贫搬迁小镇屋顶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板,直接产生清洁电力,实现并网上线,有效地替代了千百年来传统的牛羊粪、秸秆取暖方式,显著改善了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光伏扶贫,贫困户每年人均增加纯收入2000~3000元,实现了绿色发展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融合。


青海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金融资源储备有待持续加强。青海绿色产业布局丰富,特点极为突出。为了达到“双碳目标”,企业必须舍弃原有的高碳排放、非绿盈利的传统模式,实现低排放、高利用、高产出。由高排放向低碳净零排放逐步转化,需要大量运用碳捕集、封存与吸收技术,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由于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目前青海绿色金融仍以银行信贷为主,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有限,金融供给与未来绿色产业再升级之间仍存在缺口。


丰富的绿色资源尚未有效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青海经济发展的优势在于绿色经济和生态产业,应当加快形成系统的金融支持方案,重点支持盐湖产业的循环升级改造,快速化解盐湖产业风险,优化投资环境。解决绿电外送、消纳、存储、调峰等制约清洁能源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填补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资金缺口。为当地发展具有高原特色和少数民族风情、适应国际市场发展的旅游项目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落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金融支持方式,充分发掘青海的农牧业潜力。


需要建立以碳资产价格重估为基础的风险防控体系。“双碳目标”要求下的减排降碳目标,使得碳排放指标快速收紧,必然带来高碳资产价值减损和低碳资产价值重估,引发市场主体盈利模式和商业布局的新一轮调整。在绿色转型过程中,部分企业将面临资产价格下行、经营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困局。对此,金融机构必须合理处置贷款违约风险,调整投融资结构,建立以碳资产价格为基础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绿色金融与企业降碳良性互动。


未来青海绿色金融的发展路径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应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出发,将已有的绿色再贷款和比例贴息等货币政策工具,从发达试点省区拓展至以青海为代表的绿色资源富集省区,激励金融资源更多地流向减排降碳领域。创设更为丰富的直达型绿色金融支持工具,利用“青信融”平台绿色低碳项目融资服务端口,推进绿色小微企业融资对接,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有效满足各层级市场主体绿色融资需求。增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力度,发挥产业、环保等政策优势,通过风险补偿、基金担保、税收优惠、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等措施,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加快推进青海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升级发展,不断扩大绿色普惠在青海的适用范围,将绿色金融扶贫、生态信用建设、绿色信息共享等内容加入其中。


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将社会效益责任(ESG)作为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明确信息披露的标准、内容与要求,拓展ESG信息披露覆盖范围。将环境评价结果升级为碳排放指标体系,对标“双碳目标”,在青海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为全国碳中和目标预留空间。引导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核算量等ESG信息纳入金融机构授信审批系统,并将企业碳排放指标、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重大环境违法信息等一系列生态信用数据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刻画碳足迹,形成绿色发展硬约束。


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在青海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合理设置风险隔离墙,有效阻断金融风险由高碳领域向上中下游产业链蔓延。通过贷款展期、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等多种方式,为高碳企业腾挪转型空间和升级时间。逐步扩大风险补偿机制在绿色低碳领域的适用范围,增加风险补偿额度,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充分发挥绿色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转移功能,引导保险资金的绿色化运用,针对气候变化应对、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利用等重点“双碳目标”,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及服务,扩大环责险内涵及适用范围。


实现地区经济发展绿色转型。青海现有的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具有排放总量低、低碳化构成较为鲜明的特点,应当持续优化绿色融资结构。加大对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低碳零排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政策、金融、产业三者耦合发展,培育出一批高质量、高效益、低排放、低污染、可持续、能创新的绿色企业和项目。全面优化青海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发展结构,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


加快构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金融支持体系。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等生态保护重点核心区建设,在冰川冻土、河湖湿地、水源涵养等高原生态系统关键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生态断裂点修复、野生动植物管护、栖息地建设等专项金融支持计划。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加快建设湟水谷地生态廊道、绿水青山样板城市、(黄)河湟(水)文化基因传承等重点项目。发行以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为主题的国家公园建设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系统性生态修复、植树造林等生态环保项目,完成二氧化碳减排基础上的余量吸收,早日实现碳中和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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