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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郭泽涵 | 时间:2022-11-07 | 责编:蒋新宇

中国网11月7日讯 (记者 郭泽涵)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意见首先强调,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利于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意见指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

意见指出,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创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持续规范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对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要抓紧按要求化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意见强调,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区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

意见指出,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客观合理判断企业风险。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意见指出,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对长期闲置但具有潜在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

意见还指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责编: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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