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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地方立法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胡光辉 | 时间:2023-01-20 | 责编:申罡

文 | 胡光辉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地方性法规,加快构建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加强地方立法是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贯彻落实,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对制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配套地方性法规提出了紧迫要求。首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制度集成创新成果巩固下来,有助于彰显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自由贸易港制度的权威性,保持自由贸易港制度的稳定性,增强投资者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信心。其次,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细化规定,是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的客观要求。第三,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也是推动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授权,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制定22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配套实施方案50多项,但与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际需要相比,相关立法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准确把握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的实践要求。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贸易港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既没有先例可循,也不能简单照搬西方自由贸易港发展模式。建立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方向性和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清醒和定力,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地方立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同时,要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与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服务“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的目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领域多、时间跨度长、改革任务重,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紧跟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急需先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确保各项地方立法密切配合、协调推进。

围绕重点任务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复杂形势、复杂矛盾、繁重任务,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全局、突出重点,才能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地方立法保障,要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11个方面的制度设计任务,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出的立法授权,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就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法规的有关规定,紧扣海南省“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八项重点任务,加快地方立法,搭建“10+N”制度框架。其中,“10”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为基础的10部地方性法规,涵盖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商事纠纷化解、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内容;“N”是指针对上述地方性法规明确的重要制度制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高质高效制定“10+N”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风险评估等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更加重视运用“小切口”“小快灵”方式进行立法,采取“一事一法”“一项改革一立法”的方式靶向精准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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