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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辉: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始终立足于最大发展中国家和网民数量最多的基本国情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郭泽涵 | 时间:2023-03-20 | 责编:蒋新宇

《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中国网 董宁 摄

中国网3月20日电(记者郭泽涵)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白皮书主要内容。

中国网记者对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进行了专访。谈及本次发布的白皮书中的亮点、重点,周辉指出,第一,走出了一条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依法治网之路。我国的网络法治建设始终立足于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网民数量最多的基本国情,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为人民群众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空间,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实现了安全与发展的平衡。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为国家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但同时也产生了极大挑战,我国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相互促进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安全与发展的相互平衡,即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信息化技术和产业,注重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又不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算法规制,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第三,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的网络法治体系。我国坚持一体化推进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普法、网络法治教育,形成了国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立法上出台了140多部网络法治领域法律法规,在执法上严格保障个人信息权益和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在司法上完善网络司法规则以解决新型网络纠纷,在普法上积极运用互联网进行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在守法上注重培养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网络法治人才。

第四,推进了国际合作和交流。互联网具有全球化和跨越国界的特点,网络空间的繁荣健康发展离不开全球各国的共同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我国一直以来支持加强网络法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与各国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中国力量。

周辉指出,自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建设,具体例证包括:在立法方面,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制度规范。在执法方面,依法查处网络平台企业涉不正当竞争、垄断案件,持续深入开展“净网”“清朗”“护苗”等系列专项行动。在司法方面,建立健全在线纠纷解决规则、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程序,成立互联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普法方面,积极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网上普法活动,推进线下普法向线上延伸。在全球网络法治建设方面,我国推动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多个倡议、宣言,创造性提出网络主权原则,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我国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普法、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齐头并进,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为网络法治建设提出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白皮书提到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走出了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中国近年来密集出台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周辉认为,作为世界上互联网使用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充分体现了对信息时代发展脉搏的深刻洞察、对网络空间全新特征的精准把握。这并不是为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争夺在网络治理规则方面的话语权,而是为了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生态,保障公民的网络权益,促进人类社会发展。

周辉表示,中国曾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尊重网络主权,推动国际社会深化务实合作,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在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中国一直坚持平等、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站在全人类共同价值与全人类福祉的战略高度,实事求是提出符合全人类共同发展利益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和规则构建的中国方案,与各国一道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责编: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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