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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子事件当为所有执法者戒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 丨 时间:2010-07-21 丨 责编:

    遭遇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倒钩执法”的上海白领张军(化名)日前已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撤销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虽然明知道打官司要耗费很多时间,而且未必有结果,并且作为强势一方的高度组织化且权力化的对手一再宣扬行政方从未败诉过,但张军还是希望借行政诉讼给自己一个交代,以此洗刷自己的清白。“我觉得他们的做法让我太冤屈了。他们拿人民的权力来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太愤慨了。”( 10月10日《新京报》)

    如果事实正如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所说,行政机关在类似的官司中从未败诉过,那么我们首先要检讨的是行政诉讼制度本身,那种原告就被告的规矩是否得改一改了。但即使这个规矩不变,即使张军遭遇的也是再次败诉的命运,也并不因此证明倒钩钓鱼的“非法执法”不存在,而只能证明司法公正仍然在现实中蒙着厚厚的灰尘。

    事实上,张军案件发生后,已经有十几个类似遭遇的人找到他,但是集团诉讼,目前法院并不受理。我把这种做法称之为“誓把弱小的正义力量都拆散”。但尽管如此,按照张军的说法,“他们希望我能站出来。其他也有几位,可能会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政府公信力因倒钩执法而备受摧残已经成为一个铁板钉钉的事实。

    最应该受到质疑的,是“倒钩执法”中的关键人物,俗称“钩子”的存在。它一开始就是一个非法的存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有明确授权的国家公务员才有执法权,这就是世界通行的对执法机关的普遍要求,“法无授权即不可为”,而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前提条件是“非考勿进”。但是所谓的“钩子”,却多数是社会上没有长期职业的无业游民。无业本身不是罪错,但赋予这些人执法权哪怕是类似于诱饵的“临时执法权”,却是执法部门的大忌和罪错。

    其次,与世界各地受到严格限制并且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的“诱惑取证”不同,诱捕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但我们今天几乎泛滥成灾的“钓鱼执法”多数是为了“执法经济”服务,“倒钩执法”或曰“钓鱼执法”不是为了社会正义,而是为了罚款捞钱,权力不再单纯为了社会公正服务,而是打着服务社会的旗号为了自己的“执法经济”服务,“钩子”们则从中分赃。

    就以查处黑车中的“倒钩执法”为例,“钩子”们几乎是在用一种黑道的手法,通过害人拿钱。这种专门害人的下三烂,居然可以在权力的庇护下堂而皇之地成为一种“正当职业”,实在是文明社会之耻、法治社会之耻和相关行政权力之耻!而这种黑道的手法却又是在权力庇护甚至是权力直接设计和操控下进行的,白道黑道上下其手,从而使权力也沾上了血腥和黑道的成分,使权力的合法性受到严峻挑战。

    正因此,钩子事件当为所有执法者戒!我们不仅仅要关心一个个案的具体胜败,更应该关心的是,能否从此事件出发,全社会彻底铲除“钩子”的存在以及培育“钩子”的“执法经济”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