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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48年底至1949年上半年,由于军事上的失败,南京国民党政府被迫筹划撤离大陆。当时的中央银行在金圆券发行后的第三个月,即奉命将库存黄金及现金秘密运往台北,以备万一。关于此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的“南京政府中央银行档案”中,有一组包括密电在内的完整史料,现选登其中3段。
●中央银行发行局签呈1948年11月29日
谨密陈者:上周据台处沈代表祖同来局密洽,以奉钧座密谕,向职局接洽移运库存准备金项下之一部分黄金至台北存储,当经面请钧座核示移运办法。奉面谕,此项移动之船只,由沈代表及粤行丁经理负责办理。职局应先将库存内至黄金贰百万两,先行妥为装箱,备运台北,由台处沈代表祖同负责妥密保管,并饬指派押运人员及长川驻台北协助沈代表照料库储者二人,归沈代表指挥监督。等因。自当遵办。兹已将黄金装箱手续完成,计共柒百柒拾四箱,合纯金贰百万零四千四百五拾九市两点伍零陆。兹又据沈代表、丁经理通知,洽妥海关海星巡舰装载,海军总部美朋舰随行护卫,准于十二月一日午夜装运,首途至基隆登陆转台北。等语。……上项黄金俟装出后,拟即在金圆券库存现金准备下付出,列记寄存台处户名列帐,并密报金圆券发行准备监理委员会核备。所有奉命筹运情形,理合具签呈报。是否即装洽妥舰只运存台及拟派押运或留驻人员是否允当之处,统祈钧座核示,以便遵办为祷。谨呈
总裁
副总裁
发行局密呈
卅七年十一月廿九日
附注:
奉总裁批:“照办”
十一月廿九日
●汤恩伯亲笔手令
1949年5月15日
为适应军事,贵行现有黄金、银元除暂留黄金五千两、银元三十万元外,其余即务存于本部指定之安全地点,需要时陆续提用。此致中央银行
汤恩伯亲笔
五月十五日
●中央银行致汤恩伯电
1949年5月18日
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汤总司令勋鉴:奉本月十七日平字第1001号代电,为适应军事,本行所报现存黄金银元除业务局必需准暂留黄金五千两、银元三十万元外,其余黄金十九万八千两,银元及半圆一百二十万元即刻移送安全地点。又,奉本月十六日手令,因近日无飞机,暂移存船上,并随船派人照料。各等因,自应遵办。……特函奉复,敬希察照为荷。
中央银行
0518。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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