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华人社区>>海峡两岸>>社会百态 字号:
台媒:一已婚博士畸恋初中生 宁可抛妻弃子!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7-24  发表评论>>

据台媒报道,台湾一名已婚并育有二子的洪姓博士班学生,在网络认识就读在初二的王姓少女,竟疯狂爱上对方,还禁止王姓少女结交其他网友,宣称要抛妻弃子另娶她为妻,少女父母不能接受,对洪姓博士生提出控告。

据台媒报道,这起博士生畸恋初中生的事件,男主角洪姓男子现年31岁,住在台中县清水镇,是某公立大学环工所的博士候选人。

2004年5月,洪姓博士生在网络聊天室认识了住在台中市、年仅14岁的王姓初二女生,两人相约见面,洪姓博士生竟疯狂爱上对方,经常将她带往自己的实验室,还多次与王姓少女在车上、汽车旅馆发生关系,时间长达一年多。

洪姓博士生对王女的占有欲极为强烈,不准她结交其他网友,自称“每次她出去找网友,我就会抓狂”,最后更忍不住主动打电话给她的父亲,告知其女在外结交“不好的男友”。王父觉得很奇怪,追问女儿对方身份,才让这起不伦之恋曝光。

前年10月,洪姓博士生与王女父母透过台中市某民代调解,洪姓博士生为了和解,甚至承诺愿与妻子离婚,另娶王女为妻,遭少女父母当场拒绝。双方协调破裂后,少女父母随即向地检署提出控告。

洪姓博士生在法庭上否认与王姓少女发生关系,辩称只是帮她补习,并介绍打工机会。法官勘验双方和解时的录音带,发现洪姓博士生多次自白与王姓少女发生性行为,还自称很爱王女。法官审酌洪姓博士生身为博士候选人,犯后又饰词狡辩、毫无悔意,依法将他判刑。

据台媒报道,法官还将洪姓博士生送往草屯疗养院做精神鉴定,发现他虽然无精神疾病,但是喜爱上网结交异性,并留置少女制造单独相处的空间,有施予治疗的必要。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1年2个月,依“减刑条例”减为7个月,并令其刑前接受治疗至治愈为止,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季水)

文章来源: 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 许玉燕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台湾去年六万多对夫妇离婚 单亲家庭快速增加
-台湾在职女性择偶出现新转变 对方有财力排最后
-女友发生“兵变” 为挽芳心台阿兵哥朝自己开枪
-多久能找到另一半? 台男女平均要谈4.35次恋爱
-台七成单身族想找伴 多靠介绍和联谊寻求另一半
-"槟榔西施"露点抢生意 10%台人曾遇"危险情人"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刊登广告 联系方式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