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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兴诚在台报刊登广告吁订定"两岸和平共处法"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1-13  发表评论>>

台湾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今天在台湾各大报刊登广告,建议订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表示,只要国民党“执政”就可推动展开两岸“和平谈判”,签订“和平协议”;两岸事务应透过协商解决。陈水扁则不做回应。另外,台湾工业界大老则多表肯定。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表示,他未来如果“执政”,会和对岸展开和平谈判,签订和平协议,结束敌对状态,这个主张他很早就表达过。

马英九说,国民党已经在朝这个方向走,两年前连战到大陆去访问的时候,在这个议题上跟大陆达成了初步共识;如果国民党“执政”,这个共识应该可以实现。“目前最主要的还是让和平的基础先建立起来,因为国家统一不统一是长期的问题,现在先要解决的,比较迫切的是两岸应该结束敌对状态”。

与此同时,陈水扁对于曹兴诚的建议则不做回应。不过台湾工业界大老则多表肯定。台湾营造公会理事长潘俊荣表示,国民党与民进党应该好好协商。台湾工总监事、台玻总经理林柏实则认为,对两岸有帮助,应该认真研究。

潘俊荣指出,他肯定曹兴诚的想法和意见,也认为两党应该好好协商,因为政治与经济互为影响,政治恶斗将影响产业经济发展。

据悉,曹兴诚称“两岸和平共处法”应包括以下几个重点:确定台湾不会举办“独立公投”;宣布“中华民国”不排斥与大陆统一;台湾不主动举办“统一公投”,“统一公投”之前,应请大陆官方将其“高度自治”的具体实施内容,连同台湾百姓在统一后的权利及义务等,公开予以详尽说明;“统一公投”如果通过,表示台湾多数百姓同意,“统一”较“独立”更有利,两岸即可完成统一;“统一公投”如果没有通过,表示台湾百姓对统一仍心存疑虑,大陆可以加强其履行保证,再择机举办“公投”。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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