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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涉嫌教唆强拍裸照 台北一前女议员洗脱罪名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25  发表评论>>

吕滢滢被控教唆人强拍裸照,昨获不起诉。

中新网7月2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一名女子三年前遭歹徒掳走并拍裸照,她认为与其夫有纠纷的北市前议员吕滢滢是指使者,告吕涉嫌恐吓、妨害自由。但检察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是吕滢滢教唆他人强拍裸照,昨将吕滢滢不起诉,还她清白。

这件案发生于二○○五年四月,当时未曝光,吕滢滢又在当年十月间,被爆料常年遭丈夫家暴,到了二○○六年,吕滢滢参选连任北市议员失利,从此淡出政坛。

已经离婚的吕滢滢,获知不起诉后,昨天哽咽地说:“这件事困扰我很久,虽然是迟来的正义,我还是真的很开心,不过也很想哭。”她解释,此事与家暴案先后发生,加上选情紧绷,让她当时情绪相当低落,还因此落选,但她很高兴司法能还她清白。

这起强拍裸照风波发生于二○○五年,一名蔡姓女子于四月十九日,接到不明人士来电恐吓说:“硫酸是我泼的,我是吕小姐派来的,你们给我小心一点,再来要找人杀害、强暴你。”

三天后,蔡女驾驶丈夫的车外出时,遭男子邱坤荣、李金达、黄冠杰、侯承文挡住去路,四人并将蔡女强押到阳明山区强拍裸照,四人落网后,都已经被判刑。

虽然邱等人声称,因为与蔡的丈夫有车祸纠纷,蔡夫又避不见面,才会对蔡女下手,但蔡女怀疑吕滢滢和她的丈夫曾合伙投资发生纠纷,加上吕滢滢曾传“照片还给你”的简讯给她,因此认为吕滢滢是幕后指使者。

吕滢滢坦承与蔡的丈夫有纠纷,才将一些蔡夫先前所传的生照还给蔡女,她不认识四名歹徒,不理解蔡女为何告她。

由于犯案的四名匪徒中,三人表示根本不认识吕,邱坤荣则表示,曾是吕滢滢的桩脚,因此与吕有联系,但吕并未指使强拍裸照,加上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吕涉嫌这件强拍裸照案,检方因此将吕滢滢不起诉处分。

蔡女的律师则表示,尚未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加上未获当事人授权,无法回应此案。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许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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