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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起诉吴淑珍、陈镇慧等人新犯罪事实部分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9-29  发表评论>>

侦办机要费的台特侦组目前正加快侦查步骤,倾向将新查获的事实追加起诉,并案由承审的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因此特侦组起诉吴淑珍、陈镇慧等人的新犯罪事实部分,法院将另行召开准备庭。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承审机要费的合议庭,日前因吴淑珍17次请假不到庭,已经终结准备程序,直接进入审理庭。另陈镇慧先前涉案部分,则已进入到最后的辩论、检方论告阶段。

法院认为,特侦组新起诉的吴淑珍、陈镇慧部分,不会影响合议庭先前的审理;日后吴淑珍、陈镇慧若被追加起诉,之前进入审理程序的部分,合议庭仍将继续进行,至于新起诉的部分,则是另外召开准备庭处理。

特侦组调查机要费案及扁家洗钱案,案情远超过当年查黑中心的调查范围,掌握过去查黑中心所没有查出的大批“新事实、新证据”,导致原本起诉的吴淑珍、陈镇慧等人的犯罪事实、涉案法条等都有变动。

法界分析,依目前特侦组的调查方向,机要费案的被告,除了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外,可能还会有前“总统府”官员多人;另洗钱案部分除了扁家成员五名被告与陈镇慧外,部分知情的人头户,也将改列被告。

其中,吴淑珍部分,查黑中心先前依职务诈欺贪渎罪及伪造文书罪起诉,但目前特侦组则认为她还另涉侵占公有财物、洗钱罪;而且吴淑珍贪污的金额已不止当年的新台币一千四百八十万元。

当年查黑中心对吴淑珍“手下留情”,起诉书曾建请对她“减轻其刑”,但这次特侦组调查起诉范围扩大,似乎不可能再从轻发落。

另陈镇慧部分,当年她只被认定涉嫌伪证罪,对吴淑珍以不实发票诈领机要费并不知情;查黑中心以她颇具悔意,建议法院“判处缓刑”。但这次特侦组认定陈镇慧当年对于不实发票诈领部分,是受吴淑珍授意,并非不知情,其涉案程度加重,属于贪污、洗钱、伪造文书罪共犯,并遭声押获准,检察官应该也不会再给法院量处缓刑的建议了。

文章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 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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