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华人社区>>海峡两岸>>军情动态 字号:
台军颁布新人事规定以杜绝买官卖官弊案再度爆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27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为了杜绝过去台当局“总统府”卖官弊案,“国防部”拟定“台军重要军职候选、调任作业规定”、“台军上校级(含)以下主官(管)候选、调任透明化作法”及“台军候选、调任人事评议审查委员会设置规定”。

  规定指出,将律定主官任期两年,因任务及人事调节需要至少任满一年半(含)以上;主管任期一年(含)以上。

  晋 (派任)基数,依各职类职缺数及各年班历练状况,合理订定各年班晋(派)任中、少将人数。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叶子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刊登广告 联系方式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