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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再度审理 陈水扁律师再拖李登辉下水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29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任内出纳陈镇慧28日证称,陈水扁时代官邸拿消费单据要她缴,但没拿其它钱给她,她只能用保管的机要费付。陈水扁律师则紧咬李登辉也拿机要费付寓所水电、杂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四大案,28日由陈镇慧与陈水扁对质,厘清机要费审核及扁家使用相关细节。

陈镇慧证称,因为她不会跟陈水扁碰到面,因此,过去机要费的审核支出报告单,她都是向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报告。

她也多次表示,当初负责保管机要费机密费后,马永成就告诉她这是陈水扁的钱,也会不定时询问结余状况,再加上吴淑珍也会问,虽然没人指示她要记帐,但她都会把收支状况整理清楚,以备询问。

陈镇慧说,当初官邸拿包括税单等消费单据要她缴,但没人拿其它的钱给她,她才会用保管的机要费支付。有一次陈水扁要拿自己出书的版税捐给慈善机构,马永成也请她先用保管的机要费垫付,等版税下来后再归垫,结果钱也一直都没拿来给她。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则提出2000年4月大溪寓所水电费新台币1006元、同年5月电费36011元、同年某项杂支43180元等单据,凸显李登辉任内也拿这些支出报销机要费,为何到陈水扁时就不行?

郑文龙单是为这个问题,就花了近1小时提示相关证据,但陈镇慧只说,她不知道李登辉时代的机要费核销方式。

对被问到以犒赏清册支领的钱,为何来年却要收回,陈镇慧表示,办理回缴的单据不是她所填写,只有签名的部分才是她的笔迹,签名是后来“他们”要她补上的;至于“他们”是谁,陈镇慧并未说明。

由于庭讯进行近10小时仍未完成,陈水扁律师也舍弃传唤前“总统府会计长”冯瑞麟、前“总统府会计处科长”梁恩赐,因此,合议庭将30日的庭期改为继续进行陈水扁与陈镇慧的对质。

而今天上午原订由陈镇慧与马永成、林德训的对质,则因合议庭另有要事而取消。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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