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华人社区 字号:
“香港事务局”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7-06  发表评论>>

 2、“香港事务局”。为适应香港回归后台港关系出现的新形势,台湾“行政院”于1987年6月制定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组织规程”,后多次修正。

该规程指出,为统筹处理香港事务,设立香港事务局。事务局下设五组。服务组(负责旅行证件等事项)、商务组(负责关于经贸、投资及商务往来等事项)、新闻组(负责关于新闻发布、文化交流及资讯服务等事项)、联络组(负责关于学术、教育及社会各界之交流、服务等事项)与综合组(负责关于资料收集、问题研究、文书认证、庶务、人事、会计及其他不属于各组事项)。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许玉燕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刊登广告 联系方式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