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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省际间人员交往的增多,少数民族族群数和人数都增长较快。目前,55个少数民族在江苏省都有分布,江苏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56个民族聚居的省份,是典型的民族散杂居地区,人数少但影响大。根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全省少数民族现有人口34.3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46%。2000-2005年间,江苏少数民族人口变化呈现以下特点:
一、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较快
2005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34.38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增长了32.28%,平均每年增长5.75%,远快于同期汉族人口年均0.44%的增长速度。
上世纪50年代初,江苏只有17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占全省总人口的0.17%。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明显加快,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1990年人口普查时为0.23%,2000年人口普查时为0.36%,2005年上升到0.46%,相当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2.7倍,上升速度较快。
数据来源:《世纪之交的中国人口江苏卷》,中国统计出版社。江苏省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近年来江苏少数民族人口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吸引了大量少数民族人口从外省迁入,前来工作学习、通婚落户。这集中反映了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关系的稳定,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谐。
二、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有向苏南地区聚集的趋势
近年来,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发生了明显变化,苏中、苏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向苏南地区流动。2005年与2000年相比,苏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比重上升8.02个百分点,达到65.42%,即全省有近三分之二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在苏南地区。相应地,苏中、苏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5.23个百分点和2.79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改革开放的深化,少数民族的生活观念相应地发生着较大变化,人口向城镇及经济发展较快地区流动的速度在加快,这对于促进民族间的了解、交流、取长补短和提高民族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也使得我们要进一步关注民族问题,深入做好民族工作,协调好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和发展。
三、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程度高于汉族
少数民族的繁荣发展,与一定的人口数量规模和劳动者所具有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密切相关。2005年,6岁及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中,小学受教育程度人口占26.57%,初中受教育程度占35.53%,高中受教育程度占17.77%,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占13.53%,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09年,要比同期汉族人口高近1年。由此可以看出,江苏少数民族人口整体文化素质要高于汉族,特别是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差别更为明显些。
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江苏少数民族人口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在6岁及以上人口中,每万人中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45人提高到1777人,拥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946人提高到1353人。
四、少数民族人口婚姻状况稳定
据人口调查资料,2005年,15岁及以上少数民族人口中,未婚者占19.95%,与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比例持平,保持相对稳定。在男女未婚比例上,男性未婚比重上升,女性未婚比重下降。离婚者、丧偶者均保持着较低比率。总体上看,少数民族人口的婚姻状况是比较稳定的。资料见表2。
数据来源:《江苏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江苏省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此外,在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加较快,一些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城镇流动经商,由于经营条件和市场管理的一些问题,容易引起矛盾,造成事端,影响安定团结。甚至在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不够的问题。另一方面,江苏省婚进的少数民族妇女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增长,她们劳动技能不高,缺乏致富门路,需要加大力度予以扶持。
为此,针对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变化,要加大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把《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贯彻落实到实处。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绝不能因为江苏少数民族人数少,就对这项工作有所忽视,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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