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5-08 发表评论>>

 

计划生育宣传画(资料图)

 

    事件:计划生育政策

 

    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发[1982]11号),具体规定了生育政避孕节育政策、奖励政策、限制政策等。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概括的讲,计划生育就是指有计划的调节人口的增长速度,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责任编辑: 杨楠文章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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