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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不再审批企业债券 发行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中国网 | 时间: 2006-10-14  | 文章来源: 经济观察报

    在重新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最大的“利好”消息无疑是,企业债券的发行将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国家发改委将不再对企业债发行拥有审批大权,核准后,只需在证监会备案。

    从2001年就开始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几乎成了“狼来了”的故事。“每年都在说今年新条例有望出炉,但最后总是失望,现在大家对这类说法早就不感冒了。”一位企业债发行的主承销商称。

    最新的消息是,久拖不决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版将在年底的第三次全国金融会议上有个说法。坊间关于“发改委将审批大权拱手交至证监会”的说法又不胫而走。

    按照现行的《企业债管理条例》,企业债发行须先经过发改委审批,发行上市由证监会监管。按经验,一只企业债从上报方案至最终发行往往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冗长的审批手续已经不能适应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创新产品日新月异的步伐。陈旧的企业债发行体制还有更多弊端,比如发行利率不能市场化,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40%,其结果是,在审批时确定的发行利率到真正上市的时候,市场利率早已物是人非了。

    自去年5月央行首推短期融资券以来,更让企业债发行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截至今年8月31日,共有229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达3350亿元。而企业债券从2000年以来到今年7月底,累计批准发行的规模也只有2400多亿元,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例只有3%左右。

    此外,央行近期正在组织部分承销商进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即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s,以下简称ABCP)的研究试点。ABCP与短期融资券一样,仅需央行审批,不需要发改委的审批,但期限可长达10年。

    “ABCP很重要的一点意义在于,央行通过产品创新开拓了企业发行长期债的新通道。”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称。

    压力还来自于企业债的需求方。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曾表示,在所有企业债的存量中,保险公司的持有量超过了60%。但企业债市场发展缓慢,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长期债券的供需矛盾更为紧张。

    各方压力下,发改委也在推进企业债发行的提速。去年4月,2005年发改委共计发行654亿元,创下企业债有史以来的最高记录。2002至2004年,企业债年均发行规模只有300亿元,而90年代平均每年只有100多亿元。

    2006年1月,发改委共批43家、总计608亿的企业债发行规模。但原来预计的年中公布第二批发债规模目前仍没有任何风声。其间,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十四个司局的正副司局长进行大范围“轮岗”,规划司副司长徐林升任为财政金融司司长。财政金融司是发改委主管企业债发行的部门。

    “年初的额度已经快发完了。现在基本没什么事做了,就等着发改委下一批额度下来,去企业做做公关,维护一下关系。”一家主承销商称。

    “现在看来,起码第二批额度下来之前,发改委还将把持审批大权。”另一家主承销商称。

    据媒体报道,从去年6月开始,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央行金融市场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以及国资委企业改革局等部门就对企业债发展问题进行了分论题的探讨,形成了“备忘录”。还有报道称,四部门将设立企业债发展“联席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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