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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开展农村平安建设 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网 | 时间: 2006-11-07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6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平安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罗干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中来研究、来部署,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当前正在全国深入开展的平安建设,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载体。要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罗干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扎实抓好农村平安建设,维护农村治安大局稳定。要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创新农村警务工作机制,维护农村良好的治安秩序。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平安创建的基础,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工作局面。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把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罗干同志的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完善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确保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了会议。(记者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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