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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灾害严重 民政部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1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1月11日,国新办就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等举行乐发布会。中国网进行了网上直播。

 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介绍了2006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以及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他介绍说,2006年自然灾害严重,加上近期各地粮油肉菜等价格明显上涨,水、电、煤、燃气、取暖费等资源性日用品价格也有所提高,给城乡困难群众冬季期间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春节将近,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民政部已于2006年12月31日发出紧急电报,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一斤基本口粮。要加快灾民倒房的恢复重建进度,年内不能建房的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为倒房群众搭建临时暖房、提供临时住所,原则上倒房群众不能在救灾帐篷中过冬。北方灾区和南方高寒灾区,要特别关注受灾群众的过冬保暖,要结合救灾捐助活动,及时将御寒衣被发放到灾民手中,想方设法援助取暖设备和燃料供应,保障受灾群众不受冻,过节有粮、有肉。

(二)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特困户以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能过上一个温暖的新春佳节。对优抚对象,要落实好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配套政策,把涉及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规定落到实处。要根据新的抚恤保障政策及时向优抚对象足额兑付抚恤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对城市低保对象,要进一步关注近期粮食价格动态,积极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增发动态补助等措施,确保城市低保对象过节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农村五保和特困户,要按照新公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检查供养资金的落实情况。已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要按照补助标准,在春节前尽快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要按照中央“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抓紧落实特困户救助制度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过渡,并在春节前将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医疗服务。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及时安排返乡或妥善安置。

(三)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营造扶危济困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组织好春节前对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要把检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措施和实际救助效果作为走访慰问的重点,通过走访慰问,转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切之情。(刘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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