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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下发今年全国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要点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27  | 文章来源: 中国平安网

中国平安网消息:《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经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2007年1月23日下发。全文如下:

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1月23日)

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以重点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

重点做好县(市、区)的平安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在广大乡村、街道、社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行政区域边界、部队驻地周边和家庭、工地、寺庙、集贸市场、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平安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广泛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

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力量得到加强、不被削弱。

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的好经验,结合四年一度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对创建平安县(市、区)成效出色的予以表彰,命名一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树立先进典型。上半年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继续推广平安建设好经验、好典型,研究部署通过平安建设为党的十七大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继续重点抓好县(市、区)以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网络要覆盖全社会,不留空白和死角。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活动。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站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处站(点)等组织网络和民间纠纷调解员、信息员等工作队伍建设,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制度,查明情况,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使大量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得到解决。

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社区和村(组)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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