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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定07年稽察工作要点 保证工程和资金安全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26  | 文章来源: 水利部

2007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的重要一年,水利面临重要的机遇和挑战,水利建设和发展任务艰巨。稽察工作要适应水利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经部稽察办办公会议研究,并报部领导同意,2007年稽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7年稽察工作将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部党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统领,坚持以"安全、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检查、监督、帮助、指导"为出发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稽察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稽察项目整改力度,为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发挥更大作用。

二、稽察工作重点

2007年稽察工作要从保障水利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出发,除继续安排部分重点骨干工程的稽察外,重点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灌区两改一提高工程开展稽察。全年拟安排各类稽察、复查和举报调查项目44个。

1、对涉及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重点稽察。2007年拟选择3个项目,主要是治淮等大型骨干水利建设工程,以保证重大建设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2、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灌区两改一提高工程开展典型稽察。拟选择3个省(区)的13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6个省(区)的12个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灌区两改一提高项目,以点促面,促进三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基层把好事办实,好事办好,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3、开展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试点稽察。稽察办将协商有关司局,选择2个水土保持项目开展试点稽察,以保证水土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4、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督促整改落实。稽察办将采取三项措施加大稽察整改力度。一是增加复查数量,全年将安排10个复查项目,重点是对稽察中发现问题较多、屡查屡犯、整改不积极的稽察项目进行复查;二是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项目与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进行联合稽察(复查);三是根据稽察(复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和涉及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分别采取将稽察(复查)情况在全国通报批评、建议暂停项目所在地市的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依法移交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进行处理等措施,全面督促整改落实。

5、依法受理举报调查和专项调查,强化社会监督。稽察办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群众举报处理制度和程序,做到群众举报一件、依法受理一件、认真落实一件。同时,根据部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排,认真做好有关问题的专项调查。努力实现畅通群众监管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的目标。

三、改进工作,提高稽察成效

着手研究修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11号),使稽察工作适应新时期水利工作的要求。

改进稽察工作方式方法。稽察办将与部内有关司局或相关省(自治区、市)水利厅(局)的稽察部门开展联合稽察,充分发挥部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水行政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归纳整理稽察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并以《稽察要情》的形式不定期的向部领导和有关司局反馈;适时召开稽察办主任办公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处理稽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稽察能力

稽察办将按照"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谨务实和清正廉洁"的要求加强稽察队伍建设。一是根据稽察工作需要调整、充实部分稽察专家;二是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提高稽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依法稽察,严格执法,提高稽察能力和工作时效;四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稽察工作纪律,规范稽察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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