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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率先垂范 各地频频新举力促官员学法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10  |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已批准实施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经中央批准,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五”普法巡礼

3月23日下午,中南海怀仁堂。

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在进行集体学习,内容是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学习并发表讲话。

在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高票通过物权法之后,中央政治局安排的这次学习格外引人关注。

据统计,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此次已是第40次。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是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一个月前的2月28日上午,同样是在北京,地点是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下举办专题讲座,题目是《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

这次讲座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第24次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每次在讲座中学习的内容,主要是法律知识。

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发挥了重要的表率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继续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着深厚的时代背景

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相同的是,领导干部继续成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有所不同的是,此次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着更为深厚的时代背景。

有专家分析指出,“五五”普法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展开的。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履行权力,接受法律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因此,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再次提上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中。

2月1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明确提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这一意见的下发,无疑从制度上极大地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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