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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勤政廉政,规范权力运行
大力倡导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作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坚决抵制权力运行中的各种利益诱惑。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会议、差旅、出国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支出要严格审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腐朽堕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重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和资金分配及管理使用的监管机制,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和社保费征缴、基金分配、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医疗保险目录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机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公费旅游和免费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技术考核和评比检查活动。要通过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从源头上杜绝滋生腐败,规范权力运行。
六、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要改善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服务窗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统一工作规则、办事流程、服务行为和纪律要求。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职业服务向情感服务、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的转变,进一步增强为民爱民意识。要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加强各类服务窗口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反映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行政不作为而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在全系统宣传推广。
七、加强教育培训,建立组织保障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造就一支政治靠得住、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干部队伍,切实改变干部队伍中素质不高、执行力不足、作风散漫、纪律不严的不良倾向。要充分认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作风教育列入党校课程和干部培训计划,把作风教育培训同学习贯彻党章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以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要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突出强调作风建设。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的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民主决策、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中去,真正把政治可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八、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制约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制约,坚决克服抓而不实、形式主义的现象,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立督查岗、投诉举报、群众反馈、民主评议等措施,对干部作风实施广泛监督。要建立督察考核制度,制定作风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将干部作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要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处罚机制,对于发生作风问题的干部,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于干部作风建设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要坚持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两手抓,使作风建设真正在推进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扎实有效进展上发挥作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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