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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17  | 文章来源: 中国平安网

4月16日至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周永康、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会议上讲到,中央综治委召开这次会议,对深化平安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行研究部署,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平安建设,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目前,全国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84.2万个,人民调解员498万人。2006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2万件,比上年增加14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2%,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要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土地流转、环境治理、劳动争议、医疗保险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解决民生问题,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情、理、法结合,把人民调解与思想政治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等结合起来,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人民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引导群众以社会公德处理人际关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提高调解效果。

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主动预防,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主动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立法。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二、认真搞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安置

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年初部署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已进入查找核实阶段。

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调查摸底专项活动,是推进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务必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调查摸底如期完成。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 切实把开展调查摸底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当前平安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信息交换进度,加强对信息管理软件和调查摸底专用软件使用的技能培训。

三是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这次调查摸底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工作难度较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通力合作,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将工作抓实抓细,不疏不漏,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与人口管理信息的对接,认真查实"三假"、"三无"人员,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帮教到位、管理到位。

四是要针对目前调查摸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题调研,进行定量分析,找出问题症结,制定相应对策。

五是要加强监狱、劳教所与帮教安置机构的衔接,在突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帮教安置工作。要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衔接管理。要认真落实"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提高帮教质量,提高安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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