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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策新走向:988万低收入家庭如何解决住房难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10  |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税务总局:今年不考虑征物业税 重点建设廉租房

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家庭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底,建设部提供。(单位:户) 倪光辉制

范 围

现状 26.8∶988折射近期任务艰巨

方向 符合标准的家庭都应逐步纳入

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26.8万户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然而,全国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有400万户,如果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总共有近988万户。

“国务院要求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近期任务就是要解决这988万户的住房困难。”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说,“到去年底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廉租房的发展总体来说比较滞后,亟须扩大覆盖范围。”

今后,廉租房制度覆盖面将稳步扩大,方向是:凡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低收入家庭,都应逐步纳入廉租房保障。也就是说,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夹心阶层”家庭,也逐步列入廉租房保障范围。确定廉租房保障对象,一方面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收入线标准,一方面结合各地市场的租金水平适当调整。

资 金

现状 缺口非常大,每年需近500亿元

方向 土地出让净收益5%用于廉租房

经测算,要解决目前988万户住房困难,“十一五”期间每年需要资金近500亿元。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1998年以来,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仅为70.8亿元,缺口非常大。

目前,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三部分: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提取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是去年才开始投入的。截至去年,全国已有121个地级以上城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比例。但还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明确,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

侯淅珉说:“算大账的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是大头,全部到位的话有110多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里面可以提取的,每年大概有26亿元,这136亿元应该是比较稳定的。财政资金要起最终的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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