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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类部门重用非中共人士 符合条件可任正职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24  | 文章来源: 学习时报
 万钢:35年来首位党外人士任国家部委正职
  国家未规定不许民主党派人士担任部委正职
       成思危谈政党制度:中国民主党派不是"政治花瓶"

近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登文章称,中国将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为国家科技部部长的消息传开后,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这是自1972年10月傅作义离任水利部部长后,时隔35年首次任命非中共人士出任国家部委正职,其深远影响及重大意义自不待言。

文章说,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就实行“三三制”民主政权。

建国之初,根据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泛团结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性质的国家政权,一大批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职务。在6位国家副主席中,非中共人士有3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56位委员中,非中共人士有26位;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非中共人士有两位;在政务院所辖34个部、委、署、行中,有非中共人士14人任正职,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开放性和民主性,促进了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以后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左”的错误发展到极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遭到严重损害。从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国务院各部委中,已没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出任正、副部长职务。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指引下,中共中央拨乱反正,纠正了“左”的错误,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的工作又提上日程,政策上逐步完善,呈现出新的面貌。截止2004年底,非中共人士共有3.2万多人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县处以上领导职务,其中有19人担任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职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有非中共人士27人担任领导职务;全国397个市、区人民政府中,有非中共人士354人担任领导职务。

与建国初期相比,新时期非中共人士参加国家政权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多层面安排。建国初期注重高层次安排,现在县以上各级政府都有安排;二是安排人数多,大大超过建国初期;三是有职有权。对非中共人士择优选拔,任职后,各项政策保证他们能够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职权。安排工作不足之处有两点:一是“副职现象”,非中共人士基本都是安排副职;二是“文教卫”现象,非中共人士主要在文教卫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的政策,强调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袁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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