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通报“山西黑砖窑事件”调查情况[图]
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开审,他是山西落马的第6个安监局局长。
煤矿安全事故、安监局长腐败频发根本原因何在?一位长期关注煤炭行业的专家指出: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应该从现行煤炭管理体制和利益形成机制上去寻找答案。
频频落马的安监干部
2007年5月28日,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继太原市万柏林区安监局原局长郝俊亮、杏花岭区安监局原局长奥建荣、盂县安监局原局长韩斌、交口县安监局原局长武小莉等人之后落马的第6个山西安监局局长。
各级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裁判员”和“监督者”的作用,而相应的官员则是这些职责的执行人。然而,在现实中这些对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权力却成了部分安监官员生财的源泉,成为一些干部权力寻租的“沃土”,相关领域也成了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在这里,权力以各种形式变现为金钱。
闫全维就是这样的典型。今年56岁的闫全维,是古交市前人大代表,曾在古交镇、古交民政局、经贸局担任领导职务。2003年6月就任安监局长,到次年5月被免职,被古交人称作“最短命的安监局长”。2006年7月25日,闫全维被纪检部门“双规”,10月23日被刑拘,11月6日被逮捕。从2003年到2006年几年间,闫全维收受的600多万元巨额钱财,全部来自一个煤矿老板。
2003年10月上任不久的闫全维,就找到了发财的机会。在梭峪乡政府批准对一座名为“会立二矿”的煤矿进行公开拍卖中,闫全维与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联手“合作”后取得了会立二矿的承包权。没花一分钱,闫全维就拥有了这个起价3000万的煤矿的50%股权,成了官煤勾结的典型模式。但就是这座倾注了闫全维“诸多心血”的煤矿,彻底葬送了这个安监局长的仕途。
“前腐后继”,这个算不上成语的词近年被人们频繁地用来形容某领域或某行业的高发性腐败案件。
随着闫全维的落马,安监局长一职也成了继交通厅长之后的腐败高发区。眼睛盯着安全生产的部分安监局长们如今却“前腐后继”地频发“安全事故”。其实,安监局长腐败现象并非山西省这个产煤大省所独有,在全国的很多产煤地区,类似的事情伴随着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而时有出现。
2005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8人死亡、1人重伤。最终调查结果显示:矿主彭国财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其兄彭贵财是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大兴煤矿发生矿难,造成120多名矿工遇难。经最后调查,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受贿超过10万元,违规批准为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边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另一边却是相关行业内官商勾结,使安全监管难度加大。面对这一切,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怒斥:“这是给安监人员脸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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