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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环保如何 公民可以监督-访环保总局张力军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22  |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污染减排要靠机制体制创新

我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并将这一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行业。污染减排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人民日报海外版就此采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

明确污染减排目标

问:国家为什么确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作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张力军:我国确定主要污染物减排10%,目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主要污染物确定了两种,一种是大气污染物质——二氧化硫,一种是水的污染物质——化学需氧量。因为这两种物质是我国大气和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我国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49万吨,居世界第一位,是国家空气污染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空气二氧化硫二级浓度标准为每立方米60微克,是国家要求城市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保护人体健康的最低标准。但是在2005年,我国还有40%以上的城市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工业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尤其是燃煤电厂的高烟囱排放,形成细微的硫酸盐颗粒,天空降雨时就形成了酸雨,造成农作物减产、金属腐蚀、森林增长缓慢甚至死亡,湖泊酸化,导致水生物死亡。

化学需氧量浓度越高说明水体中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我国水体中有100多种污染物,从目前水体污染现状看,最主要的代表物就是化学需氧量。本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水中重点解决化学需氧量的污染,以解决水体的重污染问题和有机污染问题。所以我们要求化学需氧量也降低10%。

区域限批有利治污

问:污染减排和前一段环保总局的区域限批有什么联系?

张力军:前一段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对部分行业和地区实行了建设项目环评的区域限批,确实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也引起了地方政府和各企业、行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区域限批是一种手段,通过实施区域限批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从今年我局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实施区域限批的效果看,可以概括为: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模式的转变,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强化了环境执法的威力。在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对区域限批也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对于没有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地区和行业实行区域限批。二,对于没有完成污染物减排计划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三,对环境违法现象严重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这三条政策都有利于促进污染减排要求的落实。

区域限批效果很明显。因为假如不批,这个项目就不能建了。污染减排的最终效果是否也能看得到?污染减排的效果最终是能够感受到的,因为污染减排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善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降下来了,环境质量必然会有所改善。如果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改善,就说明污染物减排的任务没有全面完成。

保障公众获取环境信息

问:做好环保与污染减排需要公众更多地参与环保工作,公民能够通过哪些途径了解环境信息?国家环保总局在进一步公开环保政务信息方面将会有何举措?

张力军:为了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方便得到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信息,今年4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了环保部门必须主动地公开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质量状况等17类政府的环境信息。可以说,基本包括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信息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环境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可以通过政府的网站、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查询、了解环保信息。二,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包括有关污染物减排在内的种种政府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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