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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06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
节能减排完成5年目标任务艰巨 政策效应将渐显现
2006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发布了。公报的数字并不让人乐观:200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1.33%,未能达到年初确定的下降4%的目标。同时,公报的分析又给人以希望:单位GDP能耗三年来首次由升转降。
就公报的相关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做了说明。
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33%。为何未能达到预定目标?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列举几大原因
200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33%,距离年初确定的下降4%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列举了几个原因:
一是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服务业发展滞后,工业增长速度快于其它产业,工业中高耗能行业发展速度偏快。
二是促进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价格、税收等经济信号扭曲。高耗能工业发展较快,增幅回落有限,使能源消费仍处于较高水平。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经济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广泛存在。
四是各方面的认识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
五是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的周期有一定关系。
还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是,“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是按GDP年均增长7.5%测算的,而2006年GDP增幅达到了11.1%。而且,在GDP增量中,高能耗行业的贡献占60%以上,这必然导致能耗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单位GDP能耗降低1.33%,应该说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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