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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共建和谐环保社会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苏 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两项重要内容。200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是两个部门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环境治理与执法,建设和谐环保社会的共同举措。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十六届五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最主要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防范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通过准确识别企业、个人身份并长期保存其信用记录,有助于形成促使企业、个人重视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约束力,这对于社会诚信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从信贷征信起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近年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在推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顺利建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它覆盖全国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统一的信用档案。截至2007年5月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采集1160多万户企业和56亿多自然人的信息,其中510万户企业与近8000万自然人与金融机构有信贷交易往来。该数据库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信贷营业网点开通查询用户近20万个,商业银行已把从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必不可少的环节。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累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9万笔和195万笔,其中2007年5月当月日均查询量分别达到78万笔和271万笔。据调查,通过查询该数据库,商业银行拒绝的企业贷款申请额占企业贷款申请总额的25%,拒绝的个人信贷申请笔数占个人信贷申请总数的10%。
二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日益扩大。该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身份、地址等信息。在公安部和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实现了商业银行柜台公民身份信息的联网核查,近期也将实现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联网核查。届时,商业银行在办理结算账户开户、信贷等各项业务时,可以在线核查个人身份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第二类是银行信贷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息;第三类是非在银行负债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欠缴电信、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信息;第四类是企业和个人遵纪守法信息,系统之外,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履行法定义务而形成的债务信息,包括民事案件强制执行信息、已公告的欠税信息、企业欠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信息以及环保、质检等行政执法信息。上述信息中,来自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已全面入库,其他各类对于欠税、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以及环保、质检等行政执法信息,人民银行已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达成共识,正在或者将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三是征信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相关标准已经出台。为保障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征信活动中信息提供方和信息使用方的业务语言,人民银行加快了征信标准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目前,人民银行已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框架,正式发布了征信数据元、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两类标准。前者通过对征信涉及到的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名称、定义、表示等做出统一的规定,消除征信数据元描述的混乱现象,对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使用效率具有积极的支持促进作用。后者通过对信用、信用评级以及相关的术语做出明确定义,对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内部制度、开展评级业务的原则和程序、结果的发布以及对评级机构的管理方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有助于提高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有效保护投资人和商业银行的利益,引导评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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