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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监督将继续深化
既重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又重视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既重视党内监督,又重视党外监督。党的十六大以来,初步形成了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完整而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在党内监督方面,十六大以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以巡视制度为代表的一些重要的监督制度发挥了作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巡视机构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共设立了11个巡视组,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共组建了121个巡视组。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表示,近年来查处的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等案件的部分线索,就是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而各省(区、市)巡视组发现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线索也达到了900余件。
此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建立健全了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在人大监督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监督法既有监督权力的规定,又有监督程序的规定,确定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等制度。
任建明认为,监督法出台推进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比如监督法规定,1/5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成员联名,就可以启动相关的监督事项,这对于监督的有效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推进行政监督的代表制度,是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据悉,4年多来,各级复议机关共解决行政争议20多万件;加大了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力度;强化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推行了行政问责制,加强了对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
有关专家指出,下一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将深入推进。
叶笃初认为,目前,在党和政府的框架内,上级对于下级的监督比较充分,下一步的监督重点,将是班子内部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
有专家指出,当前,监督的架构和内部具体的制度还需要完善,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到权力监督的效果。
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理顺权力授受关系。从党内看,首先让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对党代表和党的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实施授权;其次是党代会对全委会、全委会对常委会实施授权。这可以有力促进对权力的监督。
另有受访专家指出,加强监督依然要靠依法治国,将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纳入到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中。同时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促使“一把手”认真依法行使权力。(记者 陈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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