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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修订)
中国网 | 时间: 2007-11-03  | 文章来源: 商务部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参考原则

 

一、禁止进口技术参考原则:

(一)进口后将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道德的技术;

(二)进口后将严重影响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严重影响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或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技术;

(三)进口后将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技术;

(四)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进口的技术;

(六)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技术。

二、限制进口技术参考原则:

(一)进口后将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造成不利影响的技术;

(二)进口后将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影响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或者将对我国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技术;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

(四)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

(五)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

(七)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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