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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修改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申报表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1-16  发表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5日刊登通知称,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进行了修订。

股票转让所得与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均列入个税申报

2008年起高收入者炒股卖房所得在个税申报中单列

北京对逾期申报个税者开出首批罚单 均为200元

该通知称,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数据的可采用度。

通知称,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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