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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大事故连发 副省长称要让责任人倾家荡产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17  发表评论>>

12月12日8时20分,浙江省温州市中心人民路的温富大厦发生大火,楼内有数百人被困,21人在火灾中死亡。截至下午3时,现场救出113人,疏散98人,所有被围困在楼内的居民都已获解救,大火已扑灭。 中新社发 回城 摄

“自今年8月以来,在不到半年时间里,浙江省共发生5起10人以上死亡特大安全事故。”在12月14日浙江省政府举行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金德水———这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披露了这5起特大安全事故,在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后金德水作出部署:“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个月五起特大事故连发

金德水披露的这5起特大安全事故是:

12月12日上午,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的温富大厦发生21人死亡、2人重伤的特大火灾。事后查明,该大厦一楼一鲜花店电线明线走火,燃起花店里的包花纸和塑料花,火势迅速蔓延后,大量浓烟涌入二楼舞厅,致使21人死亡。

12月6日下午,台州市下属的温岭市石塘镇一艘船号为“浙岭渔运281号”的渔运船,回港途中沉没,船上20名船员,除4人获救外,其余16人至今下落不明。

11月1日,台州市下属的临海市发生一起渔船被撞沉没事故。该日上午,“浙临海2261号”渔船在从嵊泗中心渔港至舟山渔场途中,被一艘外轮撞沉,渔船上的12名渔民,除1人被救回外,其余11人至今下落不明。

金德水坦言,这两起海上事故中的失踪渔民,说是下落不明,其实下落是明的,海上风高浪急、天气寒冷,落海渔民半个小时救不上来,只能是死路一条。

10月26日,绍兴市下属的上虞市发生一起12人死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当天下午17时许,上虞市舜达客运公司一辆车号为“浙DW2615”的客运车从上虞市区驶往岭南乡,途经丰惠镇西南门村沙滩桥路口,为避让前方一辆电瓶车,坠入河中,造成车上12人死亡。

8月10日,温州市泰顺县发生一起16人死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当天上午,泰顺人陈克信驾驶“闽J83929”小型货车途经泰顺县原58省道时,与牌照为“浙CG5233”中型普通客车交会时发生刮擦,致客车冲出右侧路面,翻入落差为11.50米的水库内,造成客车内驾驶员蔡庆恩等16人死亡。

四大原因导致特大事故频发

金德水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近年来,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今年下半年频频发生的特大事故,反映了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

金德水说,导致这5起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4大原因:

“首先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形同虚设。”金德水说,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但在一些地方,一些私营企业主根本没有安全生产观念,利欲熏心,对员工生命和安全生产极度不负责任;企业产品生产、储存、员工居住“三合一”甚至“多合一”现象十分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一些企业虽然也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但没有真正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一旦发生事故,应急能力十分低下。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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