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国家环保局长周生贤:和老百姓相关的项目要听证  ·公安部要求汲取教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  ·最高法将加大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民政部部长:中国全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和决定草案  ·回良玉:巩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  
政策信息>>中国政策>>资源生态 字号:
国家环保局长周生贤:和老百姓相关的项目要听证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28  发表评论>>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6月3日,一名当地市民骑车从厦门海沧PX项目指挥部门前经过,PX项目为生产的产品属于我国紧缺产品,该项目已经停工,正在进行再次环评。 中新社发 柳涛 摄

厦门PX项目尚未尘埃落定,但环保部门已经表示今后老百姓有更多机会对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发言。

今天(27日--编辑注),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称,以后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

此外,环保部门还要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周生贤还表示,环保部门要引导社会团体发挥积极作用,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搭建平台,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同时,还要加强基层社会单元的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

据悉,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会强制环保部门以及污染企业向全社会公开重要环境信息。其中包括,环保部门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公众获取该部门环境信息的申请作出答复等内容。(记者刘世昕)

文章来源: 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潘岳就《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答问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将使“阳光环保”更“阳光”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将实施 17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