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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司低调起步 新职能牵动各地连锁反应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1-07  发表评论>>

 

关键一年

2007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工作报告中用大量篇幅谈到了与民生地产相关的住房保障、调整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和公积金制度完善,而这些都与刚刚成立的住房保障司密切相关。

在2007年地产民生元年开启“住房保障时代”之后,2008年,保障房的建设和落实就成为全国各地的重头戏,也是各地方政府发力民生的亮点之一。

但是,由于历史和资金上的原因,目前调整住房结构的步伐仍然较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滞后,中小户型住房比重仍然偏低。

建设部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安排了廉租住房资金77亿元,超过历年累计安排资金的总和,累计改善了68.1万户低保家庭的居住条件。但目前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还有约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因此,2008年的民生地产开局仍然任务繁重。

同时,由于房价和地价的高企,地方财政上的困难,要形成主要面对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根据2007年12月28日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2008年1月底前,全国各地必须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3月底前,各地必须公布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6月底前,各地2008年至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必须公布。

同时,必须重点明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

这些措施的落实以及上述全国目标和省市目标的完成,离不开一个监管部门来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应时而生。

“用一句话概括它的职责,应该是保证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与监督检查。可见,中央为住房保障司设定了相当高的职能目标。”记者采访的一位业内人士如此分析。

职能转型

按照以前的管理架构,全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一直由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主管,设一名分管副司长,具体工作由住房保障处完成,编制工作人员不超过7人。

显然,这样的人员配备已经无法满足保障性住房领域的管理工作需要。因为自2006年起,国务院开始要求各地方逐一上报住宅发展规划,仅处理这其中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备案材料,就已捉襟见肘,至于其他工作,更是受制于人力。而且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为重的情况下,它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成立,表明新的住房保障机制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政府的职能重点已经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转向保障性住房管理。

“虽然我们从1999年取消福利分房后住房保障思路走过相当长的弯路,但是至少这种转变还是让我们大家知道新的方向和时间表。”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作为国家部委重要的政策落实与监督司局,住房保障司2008年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落实中央政府住房保障的各项措施在各地的落实。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研究处副处长文林峰表示,住房保障司未来重要工作将分为两个方面:督促各地把中央关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各项规定进行细化,作为当地政府落实住房保障的依据;组织协调部委联合检查住房保障情况的具体实施,实现中央的监督落实情况职责。

2007年底,建设部等几大部委联合对全国住房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后,住房保障司将更多的是对照各地住房保障的规划,组织部委联席单位对各地住房保障进行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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