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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王根和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如意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双柱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白志国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韩平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员;
霍玛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员;
于永海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员;
王美丽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竟宇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铁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
郑明明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恩和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克贵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包玉荣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阿力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仲荣善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振文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温美蓉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沈琦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萨仁其其格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潘丽华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海波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海常青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邓秀英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赵星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刘长有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齐照日格图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夏建平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戈三同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娜仁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李慧来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何福荣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免去:
包莲花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景护华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德和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萨如拉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雪梅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克贵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沈琦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杜金梨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志民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白平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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