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司法人事制度改革拉开序幕 法官报考限制将放宽  ·财政部试行公务卡改革 能否卡住2000亿公款吃喝?  ·贾春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推进落实依法治国  ·郑俊康任柳州代市长 蒋济雄辞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致水污染拟罚负责人 可罚直接主管一半以下年薪  ·青海省委书记强卫:不上网不能算是现代化领导  
首页>>政策信息>>时政快报 字号:
卫生部发言人:欢迎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2-27  发表评论>>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中国网 张琳 摄影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008年2月27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广安门南街6-1号广安大厦中门四层)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副主任在发布会上表示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并介绍了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的相关规定。

卫生部决定,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

规定的条件有三条: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是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是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毛群安指出,以上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的医师适用。

毛群安表示,我们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和其他活动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到熟悉和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提供了便利。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