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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专设创业板发审委 委员不兼任主板发审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3-22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21日电  中国证监会今日对创业板首发上市办法作问题说明时称,证监会将设置专门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人数将比主板发审委有所增加,行业专家比例增大,不兼任主板发审委员。此外,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强化保荐人作用。

  据悉,鉴于创业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创新特点强,中国证监会考虑在发行审核委员会设置上,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发行初审基础上审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此外,创业板发审委人数较主板发审委适当增加,并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相关内容将在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中得到体现。

  另悉,内地创业板将进一步突出保荐人的作用,加大市场约束。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作用,在企业成长性、自主创新方面,要求保荐人出具专项意见;保荐人应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

  对于创业板企业的保荐期限,新出台管理办法要求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记者 贾靖峰)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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