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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09  发表评论>>

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实施目录管理。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自2008年4月3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列入此次调查登记范围的产品是:硫酸庆大霉素、阿托伐他汀及其盐、西地那非及其盐、奥司他韦及其盐、各种头孢菌素及其制剂、人生长激素及其制剂、甘油(原料药)、肝素及其盐和制剂、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和制剂(包括双氢青蒿素、青蒿琥酯、蒿甲醚等)、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或增强性功能的中成药和保健食品、葡萄糖测试条、安全套。

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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