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中国加快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 制定防灾预案  ·2008中国立法新动向:更加突出立法为民理念(图)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解读  ·秦光荣:深化云南和香港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交流  ·吴新雄:劳动保障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  
首页>>政策信息>>时政快报 字号:
西藏已为180名拉萨事件中受损商户发放生活救助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10  发表评论>>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西藏民政部门近日开始为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中受损商户发放生活救助。截至9日,已有51户共180人领到了3、4月的生活救助。

同时,对其他受损商户发放生活救助的工作将继续展开。

在西藏自治区民政厅“3·14”事件社会救助办公室,店铺被烧毁的个体工商户宋双全替一家3口人拿到了两个月1560元的生活救助金。

宋双全说:“政府的救济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但我想我不能光等着救济,还想重新早点恢复自己的经营,过好自己的生活。”

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徐建中介绍,为帮助在“3·14”事件中被打砸抢烧的旅店业、餐饮业、商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西藏民政部门实施了生活救助。

对受损商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民政部门实行定额生活救助。标准按照拉萨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给予救助,即每人每月260元。暂无居住条件的,可到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再领取生活救助资金。

徐建中说,生活救助发放将从2008年3月起一直持续到2010年2月,期间不再在拉萨市从事有关生产经营的,停止生活救助资金发放。

徐建中说,民政部门还将对未参加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无辜受伤住院人员实行医疗救助。目前,这一工作正在办理中。医疗救助按伤害发生至治愈出院实行一次性救助。 (记者颜园园)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北京小伙创办网站揭露西方歪曲报道拉萨事件[图]
中国驻芬兰大使就拉萨事件接受芬兰电视采访(图)
中国外交官向美国媒体介绍拉萨事件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拉萨事件举行例行记者会(全文)
西藏常务副主席:解放军没有参与平息拉萨事件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