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民航西南管理局:东航丽江、版纳航线取消还未确定  ·财政部力邀霍德明激辩印花税 "单边征收"占上风?  ·统计局:中国商品房空置1.2亿余平方米 商品住宅占半  ·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策划一幕拙劣"双簧"表演  ·财政部发行2008年第五期记账式国债280亿元  ·中国个税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超212万  
首页>>政策信息>>时政快报 字号:
据称陈良宇已决定上诉 上诉状已由律师草拟完毕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19  发表评论>>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已决定上诉。

4月11日,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陈良宇当庭未对判决结果表示异议(本报4月12日曾报道)。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从接到判决次日起,10日内如不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21日是陈良宇上诉最后时日,截至昨日上诉期已过大半。

近日有媒体不断报道陈良宇考虑放弃上诉,但记者昨日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陈良宇在咨询有关人员、深思熟虑后,正式决定上诉。目前上诉状已经由其一审代理律师草拟完毕,将在上诉期截止最后时日提交天津二中院。

记者昨日致电陈良宇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高对此不置可否。目前,上诉的具体理由不得而知。

上诉后,此案将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至于是否开庭还是阅卷审理,将由天津高院法官视具体案情定夺。北京嘉和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覃华介绍,目前刑事二审案在实际操作层面多采用开庭审理,以保证案件程序正义。 (记者陈俊杰)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